现代快报讯(记者 葛小林)儿子出了交通事故,在常州打工的淮安男子李达(化名)认为交警陈某处置有偏袒。于是,在 2 个月时内,他发了 4600 多条微博,辱骂陈某 " 徇私枉法颠倒黑白,对交通事故作人情认定缺德,枉拿老百姓的钱,干的断子绝孙的勾当 ",还诅咒陈某 " 一家死光光 "。常州武进警方抽调政工、督查、法制、网安、交警等部门对李达微博反映的内容进行全面核实和查证,确认李达的行为是在网上恶意中伤陈警官。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因涉嫌侮辱他人,5 月 18 日,李达被行政拘留十天。
控诉交警执法不公
2 个月发 4 千余条微博
今年 5 月初,武进警方在网络上发现一个叫 " 妞妞公正严明 6688" 微博帐号每天都在不停地转发辱骂交警的内容。
这个帐号是 2015 年 6 月 16 日注册的,一开始主要发表一些爱国言论,但从今年 3 月 20 日起,就开始不停的转发自己的微博内容:" 常州武进洛阳交警陈某全徇情枉法,颠倒黑白,对交通事故作人情认定缺德,枉拿老百姓的钱,干的断子绝孙的勾当。"" 常州武进交警干的畜生勾当,应该一家死光光,留着祸害人民。"
他还给自己的微博点赞和评论,希望 " 转发一次幸福终身!试试吧朋友们,予人玖瑰,手有余香!"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这个微博主几乎每天都在转发相同的微博,例如像 3 月 25 日一天,他转发了 460 多条微博,称交警陈某 " 不得好死 "、" 会有报应 "、" 死无葬身之地 " 等言论。
" 我们发现,博主从 3 月 20 日开始至 5 月上旬,一共发了四千多条微博,言辞激烈,带有侮辱性 ",武进警方督察大队督查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施大生表示,虽说这博主语言太狠,但如果反映的问题属实,公安机关也要追究交警陈某的相关责任。但如果微博的内容不实,那可就是在公然诋毁国家公职人员。
这个博主与交警陈某有何纠葛?真相如何?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5 月 10 日起,武进警方抽调政工、督查、法制、网安、交警等部门民警对该帖反应的内容进行全面地核实和查证。
经过调查,警方了解到,这名博主叫李达,53 岁,淮安人,在武进礼嘉一企业当门卫。因一起交通事故,李达与交警陈某 " 杠上了 "。微博上被李达直指的交警陈某,今年 53 岁,是洛阳交警中队的一名老交警。
翻看那些恶意诅咒
当事交警称倍感无奈
原来,在 2014 年 8 月 4 日晚上 8 时许,李达的儿子骑电动车下班途中,行驶至武南路与洛阳路十字路,由东往南转弯时,与由西向东直行的轿车发生碰撞,导致受伤。路边的视频监控记录了事故发生经过,交警在事故调查中认定,事故双方当事人承担同等责任。
" 对方轿车没有减速,这才撞到我儿子的。还有,交警怎么也没有测那轿车司机是不是酒驾?是不是毒驾? " 李达对交警认定的 " 同等责任 " 不认同。他觉得,他们是事故的伤者,要求对方全责。
" 事发路段没有红绿灯,按照拐弯车辆让直行车的原则,李达儿子骑着电动车是拐弯,与直行的机动车相撞后,电动车又剐蹭到两位路人,李达儿子的责任更大一些 "," 事故发生后,交警到现场,结合现场调查以及事故当事人、路人的笔录,均没有对机动车驾驶员酒驾、毒驾的疑问。所以,李达所谓的质疑酒驾、毒驾,根本不成立 ",洛阳交警中队中队长宣俊说。同时,他表示,交警在责任认定上已经很人性化地考虑了他们的状况,作出了同等责任的事故认定。
" 李达提请上级公安机关复核。然而,经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复核,仍维持原责任认定 ",参与调查组调查的洛阳派出所刑事侦查中队副中队长金平表示," 我们了解到,事故发生后,交警按照常规的事故处理,先让事故双方协商赔偿金额,但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最后只好走法律程序,但法院审理的周期比较长,这让李达觉得,所有症结就是事故民警陈某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有问题,导致了这起事故一年多还没能有结果,赔偿也一直没有着落 "。
5 月 18 日,调查组找到李达时,李达仍坚持, " 陈某在处理他儿子的交通事故上,颠倒黑白,偏袒对方 "。于是,他才申请了微博帐号在网上进行渲泄,希望引起大家的重视。
现代快报记者联系上了当事交警陈某。陈警官说。" 对于事故认定,我们多次解释为什么是同等责任。对于赔偿,我们建议他,给孩子先做伤残鉴定,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我没想到,事隔了一年多,李达还会回过头来指责我?"
针对李达对自己的辱骂,陈警官觉得无奈:" 要让每个老百姓都能理解咱们的工作也难的,没有什么办法。"
涉嫌侮辱他人拘留 10 天
愿意向当事交警道歉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调查组将网上发帖的内容、以及交通事故处置等一系列证据交由法制科、交警大队、督查大队、网安大队一起通案,认定李达在微博上发送的内容恶意中伤交警陈某。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李达以涉嫌侮辱他人,行政拘留十天。
据介绍,李达一开始并不觉得自己发的微博,能有多大事。他说," 网上骂人的多的呢!"
" 这几天我冷静下来了,我不该侮辱人家,我愿意向警官赔礼道歉!" 李达说。
武进警方督察大队大队长费庆华表示,如今这信息化社会,政务信息越来越公开透明,执法机关需要也欢迎广大群众的监督,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也是对我们做好工作的鞭策。另一方面,监督也必须要在合法的范围之内,如果您有什么建议或意见,可以通过正当的渠道进行投诉和反映。但类似于李达这种造谣中伤民警的不合法行为,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编辑 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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