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佟研 记者 李伟豪)徐州一名 12 岁的少年,在施救落水同伴的过程中,自己却沉入了塘底,再也没有上来。痛失爱子后,少年的父母因不满获救者 " 不主动上门感谢,甚至连死者的葬礼都没参加 " 的做法,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详情】本是场道德层面的善行义举,却因 " 获救不言谢 " 的片段而遗憾收尾。经多次开庭审理,铜山法院 14 日对这起诉讼进行宣判,获救者一方承担公平责任,补偿 8 万元,煤矿存在管理责任,赔偿 8 万余元。
2015 年 9 月 3 日,正值假日期间,李鸣鹤在镇上遇见了同学小旭等人,几个小伙伴相约去镇游泳馆游泳,但游泳馆没有营业,大家决定到一处偏僻的水塘中游泳。这处水塘方圆四十米左右,位于石屯街道办事处周屯村后,是 80 年代因附近的煤矿开采而形成的塌陷地,数十年来无人管理,也没有相关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下午 2 时许,几个人在水塘中玩耍的过程中,因为对环境不熟悉,小旭不慎滑倒,李鸣鹤见状和另一位小伙伴立即前去施救,小伙伴在前面拉,李鸣鹤在小旭身后推。不料在施救过程中,李鸣鹤跌落到深达 4、5 米的水中,很快就不见了踪影,而小旭却被成功救出。
李鸣鹤落水后,周围的村民听到呼救立即到水塘中营救,并拨打了 110、119 救援电话。公安、消防官兵和村民一同在水塘搜索到午夜,才从水塘中将李鸣鹤打捞上岸,年仅 12 岁的李鸣鹤不幸溺亡。
孩子为了救人不幸溺亡后,让李家人气愤的事情发生了,村里传出了 " 闲话 ":有人说,李鸣鹤不是为了救人去世的,而是自己在玩的时候滑倒在水里的。李家人认为闲话的来源不是别人,而是被救儿童小旭的父母。同时李家人对小旭的父母不主动上门慰问感谢,甚至连死者的葬礼都没参加的做法很不满,因此,李鸣鹤的父母一纸诉状将小旭及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对李鸣鹤的死亡进行补偿。
李鸣鹤的父母向现代快报记者表示,打官司不是为了钱,就是想通过司法途径认定案件的事实,给去世的儿子一个说法,给李家人一个交代。
" 对不起,我们的道歉太迟了!" 小旭的父母哭着说 " 悔恨万分 "。他们说,事发次日去过李家一次,但是因为当时李家人都沉浸在丧子的悲痛中,没有和他们说上话,他们只得回家。此后想着能有中间人来说和说和,还担心对方会索要他们难以承受的赔偿,就这么一直拖了下来," 现在想想确实是不近人情,如果当时能够好好的沟通,不至于走到对簿公堂的这一步。"
在诉状中,同时列为被告的还有周屯村委会和王庄煤矿,李家人认为,周屯村委会是水塘的实际使用人,理应负有管理责任;而王庄煤矿的采煤生产是造成这个危险水塘产生的直接原因,煤矿不仅没有消除危险,反而在长达 20 多年的时间里对塌陷地区不管不问,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村委会和王庄煤矿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村委会出示了相关证据,他们认为事发的塌陷地已经于 1990 年被王庄煤矿征用,煤矿还因此给予了村里相应的补偿款,事发地点已经不属于集体土地,因此村委会没有管理的义务;而王庄煤矿则认为,1990 年的征地行为属于 " 只征不用 ",相关行政部门也没有颁发给王庄煤矿该地块的权属文件,村委会是实际使用人,理应承担管理责任。
经多次开庭审理,铜山法院 14 日对这起诉讼进行宣判,获救方本身没有过错,没有赔偿责任,但承担公平责任,因此判决补偿 8 万元,煤矿存在管理责任,赔偿 8 万余元。
(李鸣鹤为真实姓名,其他人物为化名)
(编辑 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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