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吴若曦 记者 林清智)在校园捡到他人身份证、学生证后,大学生张平冒用他人身份办理信用卡。经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张平罚金 1.5 万元。
张平本是镇江市一名在校大学生,但迷上了买彩票,为此常因缺钱烦恼。
2015 年 9 月份,张平在宿舍楼梯上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许江的身份证、学生证。张平在与朋友的交谈过程中得知,只要有身份证、学生证就可以从网上办贷款,并且网上贷款可以用他人的身份信息。
当月底,张平利用许江的身份证,先后到移动和银行办理了许江名下的手机号和银行卡。至此,张平已经完成了准备工作。
2015 年 10 月 20 日,张平便利用许江的身份证、学生证,以及许江名下的手机号、银行卡在一大学生贷款平台上办理消费贷款共计人民币 6000 元。
" 轻松 " 得到这笔钱后兴奋不已,张平很快就挥霍一空,对于偿还这笔贷款,因为没有钱,一直未偿还。
直到今年 5 月,银行来到学校找到许江要求还款,许江才得知自己 " 被 " 贷款这么多钱。于是,他第一时间报了警。
张平到案后,在家人的帮助下,主动还清了贷款。但张平利用许江身份证至银行办卡,其行为符合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即违背他人意愿,使用其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为此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编辑 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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