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6-11-08
亲爹教唆3岁儿子抽烟乞讨 被撤销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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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朱来宽 记者 孙旭晖)今年 6 月 16 日,现代快报独家报道了宿迁市洋河镇一位父亲,长期指挥 3 岁大的儿子拦车乞讨,甚至让他染上了吸烟、喝酒的恶习。报道发布后引起了宿迁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11 月 8 日上午, 现代快报记者从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已经依法撤销了孩子父亲的监护权。

网友所摄乐乐乞讨视频截图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 作为申请人,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东关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请求法院撤销乐乐(化名)的父亲靳某的监护人资格,将监护权移交给东关社区居委会。

法庭上,东关社区居民委员会对撤销靳某监护人资格列举了一系列证据,证明乐乐于 2012 年 10 月 28 日出生,系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东关社区居委会一组村民。乐乐母亲的姓名及身份信息不详,系靳某于 2012 年从外地带至本地生活的妇女,其在生下乐乐八个月时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除了靳某外没有其他监护人;同时出具了宿迁市公安局洋河派出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乐乐与靳某鉴定是父子关系和靳某患有酒毒性人格改变,具有限制行为能力,具有行政处罚能力的鉴定意见。

东关社区还出具证据证明,洋河派出所多次接到群众报警,内容均是靳某在街上以及徐淮路上教唆乐乐拦汽车要钱要物,经记录在案一共有 24 起;乐乐讨来的钱财则全部用于供其抽烟、酗酒等挥霍。靳某酗酒成性,酒毒性人格改变,有人格障碍,对乐乐生命安全造成隐患,不适宜行使监护人监护资格。

乐乐现被村镇相关部门送至宿迁市儿童福利院看护。

法院审理后认为,靳某因患有精神障碍类疾病导致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其作为乐乐的监护人不仅不能更好的履行法定监护职责,还存在利用乐乐乞讨、教唆其施行违法行为等监护侵害行为,严重危害了被监护人乐乐的人身及其他合法权益。依据《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应撤销靳某对乐乐的监护权。因乐乐的母亲身份信息不详,且至今下落不明,其自乐乐出生后不久便离家出走,未尽任何监护义务,故其不宜作为乐乐的监护人。除了父母之外,乐乐只有一近亲属就是其叔叔。但他的这位叔叔与被靳某素有矛盾,且长期在外务工,也不愿意承担监护责任,故其亦不宜作为乐乐的监护人。

综上,法院认为,东关社区自愿承担对乐乐的监护职责,符合法律规定,据此法院撤销靳某为乐乐的监护人的资格,并指定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东关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乐乐的监护人。这也是宿迁首例居民委员会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编辑 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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