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6-11-15
两老板因贪图草鸡鲜美 开车“携枪”偷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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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陆公轩 记者 顾元森)11 月 12 日上午,南京六合公安分局瓜埠派出所接警称,在瓜埠一条乡村道路上发现了两个用枪打鸡的偷鸡贼。民警立即出动,当场查获车内两名男子,并在汽车后排座缴获一支子弹上了膛的气枪。目前,这两人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刑拘。

图片源自荔枝网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王某和宋某是亲戚关系,王某在扬州经营饭店,宋某是一支装修工程队的小老板。两人经济条件都挺好,因最近宋某给王某的饭店重新装潢,所以两人经常在一起。9 月初,两人闲来无事聊天时,谈到冬天要弄些草鸡进补一下,但两人都认为市场上卖的草鸡都是饲料喂养大的,不好吃。王某突然想起自己在一年前在网上购买了一些零部件组装了一把气枪,便想着带枪到野外打野鸡。

宋某主动提出,可以开自己的车子带王某到野外去打野鸡。两人开着汽车到农村稻田转悠,野鸡没有看到,倒是看到一群群农户养的草鸡在田野里觅食。面对一只只肥硕的草鸡,两个人觉得野鸡是打不到了,但是正宗的草鸡就在眼前,再说在人迹罕至的野外,打两只草鸡也不会被人发现,少了一两只鸡,鸡主人也不会在意更不会报警。于是两人决定抓草鸡解解馋,两人还进行了分工,王某负责用枪打鸡,宋某负责捡鸡。当天两人打了两只草鸡放在汽车后备箱内带回家吃了。就这样一发不可收拾,两人一想到正宗草鸡的鲜美味道,就会约到一起,宋某带枪,王某开车一同出来偷鸡。因为他们每次盗窃的数量比较少,仅仅一两只,所以没人在意。

就这样,两人在短短的一个多月里,偷鸡 10 多次。11 月 12 日一大早,王某和宋某跟往常一样开着汽车带着气枪,来到瓜埠一稻田边,王某用气枪打了一只肥大的母草鸡,因没有打到要害,母草鸡没有立即毙命,而是带着伤跑到了村庄附近,宋某追过去准备抓起受伤的草鸡时,被鸡的主人发现并报警。宋某赶紧折回发动汽车逃跑,但还是被接到报警电话及时赶到的民警堵住。目前王某、宋某因为涉嫌盗窃罪,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经鉴定该枪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王某还因涉嫌非法持有 1 支气枪,将收到治安处罚。

■警方提醒

非法拥有一支火药枪或两支气枪已算犯罪

刑法第 128 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的;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简单地说,只要非法拥有一支火药枪,或者两支打鸟的气枪,就构成犯罪了。 (编辑 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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