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晓宇 通讯员 尹周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司机都必须坚守的原则,然而连云港市东海县的王某却在醉酒后干了这样一件奇葩事,在等红灯时,竟然睡着了,而在法庭上,他却狡辩称自己当时是在车内等家人来开车,自己并没有驾车,但是监控还原了当时的真实情况,最终,王某因危险驾驶罪获刑。
今年 1 月 9 日 15 时许,有群众拨打东海县 110 反映,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在沿 323 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东海县曹浦查报站红绿灯处时,一直停着不走。民警随后赶到现场,一番检查发现该客车司机王某竟然是在等信号灯时在车内睡着了,怀疑是酒后驾车。果然,经检验王某静脉血中检见乙醇成分含量 138mg/100ml,已经远远超过醉驾标准。
王某首次做调查笔录时表现出极强的防御心理,在回答侦查人员问出的 " 车辆当天是谁驾驶 "、" 如何行使至曹浦卡口 "、等问题时,他均以 " 不知道 "、" 不清楚 "、" 无可奉告 " 来回答。
3 月 10 日,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东海县公安局刑事拘留,6 月 27 日,其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 我承认我喝酒了,但是我喝酒不开车。我当时是把车子停在路口,在车子里喝的,喝酒后我准备叫家人把车开回去,还没来得及打电话呢 …… 我喝完酒心情不好,就在车上睡着了。" 法庭上,王某为逃避法律惩罚,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辩称自己没有酒后驾车。
王某虽不认罪,不交代其在何处和何人一起喝酒,但其醉驾的事实依照现场监控足以认定。案发现场监控录像及公安机关的出警录像证实,1 月 9 日 15 点 02 分王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曹浦查报站红绿灯路口停下,随后一直停在路口无任何人上下车,至 16 时 32 分民警赶到现场,发现王某身上系着安全带正在驾驶室中睡觉,车辆仍处在发动状态。而且,民警未在王某的车上发现酒瓶。
近日,东海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危险驾驶案,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编辑 刘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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