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为确保年度人口统计数据准确,11 月 28 至 12 月 1 日南京市停止办理各类迁移手续和出生申报、死亡等注销户口业务;11 月 24 至 27 日全市户籍窗口原则上不办理户口迁出市外手续,手续齐全的市外迁入户口正常办理。从 12 月 2 日起恢复办理户口。" 南京公安 " 微信公众号上户口受理于 11 月 24 日至 12 月 1 日暂停受理。
在此期间,全市户籍窗口对各类户籍信息变更、档案查询业务正常办理;对审批类的市外购房入户业务正常受理;对因死亡急需出具火化证明的,先手工办理,出具证明,恢复办理户口后再正式办理;对因停办户口造成迁移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期超期的,有效期顺延。(编辑 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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