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朱洁 记者 林清智)近日,镇江扬中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该院审理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相关情况,并通报了 3 起典型案例。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其中一起案件中,一名男子在 3 周不到的时间内,群发了近 35 万条短信钓鱼,他最终获刑 11 年。
据扬中法院通报,2014 年至今,扬中法院共审结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 21 件,判处罪犯 52 人,涉案金额 710 万余元。犯罪主体呈现年轻人多、低学历多、外省籍贯多以及组织化程度高等特点。犯罪形式多种多样,如彩票中奖、交友恋爱、网络购物、网银升级、信用卡积分兑换等且受害人众多分布范围广。此外,公众安全防范意识不够强、公众个人信息泄露现象较为严重、有关部门监管力度不够大是电信网络诈骗层出不穷的主要原因。
为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发势头,该院在办理该类案件时一方面正确适用刑法,严格适用缓刑,依法加大适用和执行财产刑的力度,保持从严打击该类犯罪的态势;另一方面坚持司法公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识别防范能力。
该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邵倩雯还公布了 3 起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中,多名人员利用伪基站设备群发 " 短信 ",冒充银行钓鱼,涉案金额达数十万元。
据介绍,2015 年 10 月中下旬开始,男子桑某先后购置了多套伪基站设备,并陆续安排许某、张某等人至江苏省、河南省、山西省、河北省等地发送诈骗短信。许某、张某等人明知所发送的短信为诈骗短信,仍通过伪基站设备,冒充建设银行 95533 短信客服,驾驶车辆向附近群众发送诈骗短信。被害人按诈骗短信提示登录网站,输入银行卡卡号、密码、手机验证码等信息后,卡内现金被消费。
其中,从当年 10 月 18 日开始到 11 月 6 日,桑某涉及的犯罪金额共计 464603.87 元,发送诈骗短信共计 349296 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7 名被告人均构成诈骗罪,对主犯桑某判处有期徒刑 11 年,罚金人民币 100000 元;其余 6 名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个月至 6 年不等,罚金 5000 元至 20000 元不等。
邵倩雯提醒公众,莫要贪图小便宜,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短信,不要向对方透漏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及存款、银行卡、密码等信息,不要向陌生人汇款、转账,尤其是涉及到网银的业务。(编辑 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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