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沈罡 倪炜 记者 严君臣)1 月 21 日中午,家住南通市通州区的男子冯某回家途中发现自己的熟人发生交通事故,便上前替其争执。没想到交警闻到他身上的酒气,随即发现他是酒驾。现代快报记者从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酒后驾驶小轿车的男子冯某被处以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并处 1000 元罚款、驾驶证一次性记 12 分的处理决定。
据介绍,冯某今年 42 岁,家住通州区兴仁镇谢家坝村。21 日中午,冯某独自在横港镇上的一家饭店内吃饭,喝下一点白酒之后,冯某还在浴室内睡了一觉。当天下午 3 点半左右,自以为酒劲儿已经过去,冯某便开车上路,不料途中遇见一起交通事故。
见事故一方是自己认识的熟人,冯某便下车为其打抱不平,甚至与事故另一方当事人起了争执。四安中队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并不是事故当事人的冯某情绪激动,便上前调解,却发觉其浑身散发一股酒气。
经过围观群众的指认,停在旁边的一辆轿车就是冯某驾驶的,其涉嫌酒驾。经现场呼气检测,冯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 78 毫克 /100 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调查,冯某对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一时的冲动行为懊悔不已。
(编辑 李蔚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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