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任荣才 记者 姜振军)2016 年," 盐城蓝 " 刷爆了我们的朋友圈,连续多月盐城空气质量排在全国前列。为维持良好的空气质量,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节日环境,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进一步强化全区春节前后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深入大街小巷,全面宣传禁放工作,大力查处非法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1 月 25 日上午 9 点,亭湖分局治安大队巡查宣传小队在辖区东闸老虎桥附近发现经营户董某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民警现场调查发现,董某既没有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店里也不符合烟花爆竹仓储经营条件。记者现场看到董某将烟花爆竹跟花圈、香烛、冥纸易燃品混在一起堆放在路边,极易引起安全事故。
被民警查处后,董某后悔不已,称她自己也知道市区环城路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但春节将近,就偷偷进了一点货,摆到路边卖了起来。
同日下午 4 点,治安大队民警在人民路与海纯路交界处也查处了一个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摊点。据摊主交代,他在老家店里有一批烟花爆竹,虽然知道盐城市区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但心存侥幸,想着将这些烟花爆竹拉到盐城市区来卖,没想到刚摆摊没多久,就被巡查民警查获了。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盐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及《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通告》的要求,盐城市区环城路区域内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但还是有个别商家经不住高利诱惑,偷偷的销售。
" 仅今天白天,亭湖分局就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 6 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1 起,收缴烟花爆竹 100 余件,目前,相关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亭湖分局治安大队基础中队指导员王久年呼吁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警方也将进一步加大违法燃放、销售烟花爆竹案件查处力度,让大家过一个安定祥和、绿色文明的新春佳节。
(编辑 郭子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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