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王月珍 汤宁 记者 臧晓松)2 月 19 日 8 时 40 分许,居住在泰州高港区口岸街道城东社区薛东组的余某报警称:其承包的一个近一亩大的草莓大棚 18 日晚被烧了,损失三万余元。
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走访调查和现场勘察,在排除了人为纵火的嫌疑后,民警继续在现场进行细致的寻查,最终在一片烧残了的塑料油纸堆中发现了可疑物——一只孔明灯残骸,由此锁定了此次火灾的罪魁祸首。
面对满目疮痍的塑料大棚和受损的近两千斤草莓,余某很是无奈:" 一亩地光搭棚子连工带料都得四千多块,再加上里边被熏死、冻坏的草莓,损失三万余元,这损失谁来负责?"
被烧坏的草莓大棚 通讯员供图
孔明灯又名天灯、许愿灯,相传是三国名相诸葛亮发明,最初用于军事,后逐渐被赋予了祈愿的内涵。每当过节的时候,便会有人把自己的愿望写在孔明灯上并放飞,这种许愿的方式表达了人们对生活的希望、企盼,但带来的危害也是不容忽视的。
孔明灯属明火,外焰温度高达 300 ℃,且制作孔明灯的材料都属易燃物。将孔明灯放飞,就等于放飞了一个移动火源,一旦风力、风向不稳,极易威胁高压电线、通信设施、液化气站、加油站、民房、树木、草坪等的安全。燃放升空的孔明灯有时能达到八九百米的高度,甚至可能影响飞机的正常飞行。近年来,全国各地屡见不鲜因放飞孔明灯引发火灾事故的案例也一次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近年来,政府部门开始向售燃孔明灯行为说 " 不 "。今年元宵节期间,泰州市公安局、泰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泰州市经信委等部门决定开展泰州市 2017 年 " 孔明灯 " 防控联合执法行动,在特定区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对于因非法燃放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警方呼吁,作为公众,我们要从自身做起,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等产生明火且不可控制的空中飘移物,自觉做到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大家要以新颖的方式承载固有的优良传承,从而逐渐摒弃旧俗,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危害。
(编辑 刘魏)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