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鹿伟 徐红艳)全国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将于 3 月 3 日开幕。3 月 2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市政协主席沈健带来了一份关于 " 电价 " 的提案。他建议,对居民阶梯电价制度进行改革,建立符合经济转型升级需求的居民阶梯电价动态调整机制已刻不容缓。
全国政协委员沈健 姚强 摄
现状
现行第二第三阶梯电价高,增加居民负担
沈健表示,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初始目的是在电力供应紧张的背景下,运用价格杠杆,保障居民基本用电、厉行节约用电,缓解因高耗能的传统制造业过度发展电力供不应求的矛盾。但随着经济转型升级,五年来,矛盾和问题逐步积累。
比如,基本电量标准偏低,许多地区现有阶梯电量标准已难以满足居民基本生活要求,第一阶梯用量已不能覆盖国家发改委要求的 80% 用户。以省级行为基本单位设置阶梯电量明显不合理。省内不同地区之间受经济发展水平、气候环境条件、消费习惯等多种因素影响,居民月用电量差异较大,造成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普遍第一阶梯用电量偏小,居民基本用电得不到保障。
现行第二、第三阶梯电价畸高,用传统的 " 节约用电 " 思维收取惩罚性高电价,即按电价最高档经营性商业电价收费,严重增加了居民负担。
以居民户籍为依据确定基本用电量,脱离了大量存在的人户分离现实,更是对尚末取得户藉的城市新市民的价格歧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跨省、跨市投人口流动状况越来越多,但户籍迁移变动不多,使得以户籍人口为基础确定第一阶梯用电明显不公平。一方面是大量居民户不够用或根本没有第一阶梯电量计划;另一方面大量的空关户则仍以低电量消费虚假现象误导阶梯电价决策。
以南京为例,2016 年执行阶梯电价的居民户数约 330.06 万户,其中用电量在第一阶梯户数约 233.08 万户,覆盖面仅为 67.58%,且其中包含了相当数量的人口流出用电量虚低户。尽管如此,仍远远低于国家发改委要求的第一阶梯用量覆盖 80% 用户的标准。
建议
建立科学合理的电价动态调整机制
对此,他建议,首先,明确阶梯电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当前,我国正处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时期。在去产能、去库存的大背景下,刺激居民消费对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作用。要转变电价制定思路,坚决取消惩罚性第三阶梯畸高电价,由引导居民节约用电向鼓励居民多用电转变,创造条件实现用电越多价格越优惠的发达国家模式,刺激消费、拉动内需。
鼓励清洁能源的使用。" 以电代油 "、" 以电代煤 "、" 以电代气 " 对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降低大气污染具有积极作用。
建立科学合理的电价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煤价与电价的联动机制,根据煤炭价格的变化对电价进行动态调整。
在阶梯电量设置上,应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之间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气候环境条件差异,下放权限,按市级行政区域设置用量标准。同时,应当除认可户口簿上家庭成员外,也应当认可居住证等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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