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杨爽 许龙 记者 杨菲菲)3 月 16 日,南京鼓楼区城管拆除了一处特殊的违建。因为这处违建就是在原先违建拆除的基础上,重新建立的。
到底怎么回事儿?鼓楼区宁海路城管介绍,3 月 5 日,宁海路中队接到 12345 举报,天津新村小区 X 栋 104 室户主近期偷偷搭建了大面积的阳光房。这样的话,小偷很容易就会爬到阳光房的屋顶,再进入更高的楼层,有安全隐患。
在调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这里原来就是一个 20 多平方米的砖混结构违建,属于多年前建设的老旧违建," 这一类存量违建,一般是可以等小区出新的时候再统一拆除。" 但是户主自己主动拆除了违建,没想到拆除之后,户主又在原来的地方,重建了钢架玻璃结构的阳光房,一共有近 80 平方米。按照当地 3.3 万元 / 平方米的房价计算,这个违章搭建的阳光房,价值 200 多万。
不过,可别以为老违建可以等小区出新的时候统一拆除,就能在同样的位置搭建一个新的。执法人员表示,建设必须要取得合法手续,否则就属于新违建,而户主无法出示任何的建设审批手续,必须限期拆除。
经过宣传教育,当事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拆除。宁海路中队经过向街道申请,在 3 月 16 日下午协助户主拆除了违建阳光房。目前已经拆除完毕。
(编辑 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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