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7-03-29
33名传销组织高管齐受审,“老总”欠债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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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丁晟 通讯员 栖研)3 月 28 日,南京栖霞法院开庭审理了胡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33 名被告人在大法庭内一字排开,这些曾经的 " 老总 "、" 大总管 " 们戴着手铐,不复往日的神气。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4 年以来,被告人胡某、宁某等人在南京市栖霞区马群地区以 " 自愿连锁经营业 "(又称 " 资本运作 "、"1040 阳光工程 ")的方式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累计发展传销人员百余人。

33 名犯罪嫌疑人当庭认罪

有人全家都被拉下水

该传销组织以伍某为首,以所谓的 " 自愿购买份额加入,是纯资本运作投资项目,是政府引进的合法项目,每人一次性投入 69800 元,最后回报 1040 万 " 为宣传口径,积极鼓动、诱惑他人缴纳现金购买份额参加传销组织。伍某就是此批受审的胡某、宁某等 " 高层 " 的上级。至今仍然在逃。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个传销组织内上下线之间按照 " 五级三晋制 " 形成层级。上下线购买的份额可累计到上线名下。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等级分明。老总级成员为管理层,同时,在经理级成员中选任大总管、自律总管、申购总管等作为组织下辖团队各个 " 家庭 " 的管理层。

该传销组织要求体系内成员要相互拜访、交流走动,遵守组织制定的各项规定,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为返利依据。

截至 2016 年 8 月 9 日,该传销组织在南京市栖霞区形成了 6 个 " 家庭 ",累计发展传销人员达 100 余人,成员之间大多有亲戚关系。

2014 年加入该产销组织的宁某已经是 " 老总 " 级的人物了,加入传销组织后,他发展了 3 个下线,分别是自己的老婆、儿子和弟弟。

在庭审之前,宁某在公安机关面前还拒不供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但在庭审现场,33 名犯罪嫌疑人都对检方指控的罪名表示认可。

" 老总 " 至今欠债累累

她感叹:天上不会掉馅饼

说起自己的传销经历,另一个 " 老总 " 胡某有些哽咽。胡某是四川人,2014 年,她经朋友推荐来到南京。" 我之前是外贸公司的,苏州这一带很多都是搞外贸的。" 赚钱心切的胡某在朋友的介绍下稀里糊涂地加入了传销。" 做这个自己得先投钱。我一开始就投了 69800 元。"

一开始,胡某也被所谓的 " 成功人士 " 蒙蔽过,经过传销组织的洗脑,胡某一度认为下一个一夜暴富的人就会是自己。" 他们都说,我们做得是政府的‘阳光工程’,成为老总之后就可以接政府的项目。"

胡某不仅自己加入其中,还发展了自己的两个姐妹成为自己的下线。渐渐地,胡某也意识到这就是利用朋友和亲人的信任骗人,因为这所谓的 " 阳光工程 " 压根就没有实体的内容。但因为下线不断地发展壮大,胡某在传销组织中的地位也逐渐上升,截至被抓获,她已经是区域的 " 老总 ",根据该传销组织的内部规定,这也就意味着胡某发展的下线累计购买了 600 份的份额。

" 我现在很后悔,天上不会掉馅饼,这些全都是骗人的。" 胡某说,自己虽然是 " 老总 " 但参加传销至今自己依然债台高筑。

公诉机关建议对胡某、宁某等 6 名团队老总在有期徒刑 2 年至 3 年之间量刑,并处罚金。对凌某等 6 名家庭大总管在有期徒刑 1 年至 2 年之间量刑;对王某等 21 名家庭职能总管分别在有期徒刑 10 个月至 1 年之间量刑,并处罚金。

法院对本案并没有当庭判决,本案将择日宣判。

(编辑 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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