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鹿伟)眼下,名校名园办分校很流行,有人认为这能让更多孩子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也有人担心有的分校名不副实。4 月 1 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举办分校管理的通知》(简称 " 通知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其中提到适当控制母校举办分校的数量,合作母体学校应向分校派出管理团队和骨干教师,将分校纳入母体学校统一管理,分校办学质量不达标的要退出。
将分校纳入母体学校统一管理
优质教育资源不均衡?南京鼓励中小学幼儿园到新区、郊区、保障房片区、教育薄弱地区举办分校,促进新建学校、薄弱学校尽快提升办学水平。积极推进主城区鼓楼、玄武、建邺、秦淮四个区与浦口、六合、高淳、溧水结对帮扶。
名校名园办分校不是光有其名就行,而是要推进实质性合作。南京规定,合作母体学校应向分校派出管理团队和骨干教师,将分校纳入母体学校统一管理。学校将按照 " 五个统一 " 要求合作办学,即学校文化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统一、教研备课统一、活动策划统一、质量监控统一,进一步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和特色,全面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和提升。
同时,鼓励分校独立孵化。经历 3-5 年成长期后,对管理水平及办学质量达到一定标准的分校,鼓励其脱离母体,独立成长为新优质学校。独立后的分校可运用孵化方式继续举办分校。
明确办学标准,幼儿园生均面积 15 平方米
今后,名校名园办分校有了 " 硬杠杠 "。南京要求,全市新建中小学幼儿园拟成为分校须达到以下办学标准,未达标者均不予列入分校计划:
1.幼儿园:硬件达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其中生均占地面积达 15 平方米。
2.小学、初中:硬件达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其中教育技术装备达省 I 类标准,生均占地面积小学达 23 平方米,初中达 28 平方米(主城区生均占地面积小学达 18 平方米,初中达 23 平方米)。
3.高中:硬件达省定四星级以上标准,其中总占地面积不低于 100 亩。未达上述办学标准的新建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予审批举办分校。
分校办学质量不达标的,要退出
值得一提的是,南京将适当控制母校举办分校的数量。区属学校(含民办)在本行政区内举办分校的,由区政府审批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在本行政区外(含外市)举办分校的,经区政府同意后,须报市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举办分校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南京将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举办分校的督导评估,促进分校规范办学。其中,市区教育局建立中小学幼儿园举办分校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分校办学质量不能达到标准要求的,要建立退出机制。
禁止开发商傍名校,擅自发布信息将追责
不少开发商在宣传楼盘时,喜欢 " 傍名校 ",以名校分校的形式做宣传,抬高房价。今后,这样的情况将严格禁止。
根据通知,经市区政府同意举办的分校,可增挂分校校牌,但法定校名中不得出现 " 分校 "、" 校区 "、" 分园 "、" 园区 " 等字样。非同一法人单位,所增挂校牌中不得使用 " 校区 "、" 园区 " 字样。同时,建立违规处罚机制。对未经批准擅自签订合作协议、擅自挂牌举办分校、擅自对外发布合作信息的,市教育局、相关区政府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编辑 李蔚蔚)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