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张伟 记者 王瑞)2017 年 4 月 5 日晚 21 时许,南京交警六大队民警在鼓楼区和燕路查处酒驾违法。远远发现一苏 A2R5XX 小型轿车走走停停,形迹可疑,于是上前拦车检查。
民警以为驾车人有饮酒后驾车嫌疑,经当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 0,并没有饮酒后驾车。但前面的行为引起民警的警觉,驾车人一定有其他违法事实隐瞒。于是,当即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面对民警,驾车人支吾半天,先说驾驶证放在家里,自己报了一个名字,民警联系指挥中心,经网上查询,查无此人。
此后,开车人又称自己记错了,打电话回去,报了一个身份证号码,警务通查询驾驶员显示为吕某,民警为了慎重起见,又再次联系指挥中心,比对照片显示并不是同一个人。在铁证面前,驾驶员只好说出实情,原来其姓周,今年 25 岁,是江苏省泗洪县人,所驾车辆是向朋友借的。
随后,民警当即当即暂扣其机动车,并严厉批评其报假名和冒用他人驾驶证的行为。因无证驾驶,周某将面临 1000 元罚款,并处 15 日以下的行政拘留的处罚。
(编辑 范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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