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臧晓松 通讯员 朱伟伟 贾文明 卢静)扬州市宝应县一对小夫妻为了发财走上了歪路,夫妻两人合伙印制了假币。结果,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 假币加工厂 " 刚开张一个月就被警方捣毁。近日,宝应县人民法院对这起伪造、出售、购买假币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制假币小夫妻以及另一名涉嫌出售、购买假币的男子纷纷获刑。
庭审现场 通讯员供图
奇葩
小夫妻买来打印机印钱
去年 5 月,宝应县公安局网监大队民警在筛查中发现,有人通过聊天软件兜售假币,立案侦查后,很快,宝应县曹甸镇男子张某和他的妻子郝某落网,另一名涉嫌出售、购买假币的湖北省丹江口市男子魏某也被抓获。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 年 4 月至同年 5 月期间,被告人张某在曹甸镇家中,利用证券纸、彩色打印机、烫金机等工具伪造面值分别为 5 元、10 元、20 元的人民币,通过 QQ 群等进行假币交易,以快递的方式出售给被告人魏某等人,张某妻子郝某帮助其裁剪并邮寄假币。
小夫妻打印假钞的设备
小夫妻打印出的假钞
至案发时,魏某已向张某购买假币 9 万多元,魏某还通过建立 QQ 群,将涉案假币销售给杨某等人,假币面值共计 4000 多元。被告人魏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获刑
丈夫获刑 10 年半,妻子获缓刑
宝应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郝某明知被告人张某伪造货币仍予以帮助,其行为均已构成了伪造货币罪;被告人魏某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其中出售假币数额较大,购买伪造的货币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出售、购买假币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分别对 3 名被告人进行了宣判。
被告人张某犯伪造货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被告人郝某犯伪造货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魏某犯出售、购买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法官提醒市民,在日常的买卖交易当中,不但要对五十元和一百元这些大额面值的人民币进行认真鉴别,同时也要对五块、十块、二十块这些小额面值的货币进行仔细鉴别。如果发现假币,要及时上缴银行或公安机关,切忌为转嫁损失而再次投入使用;发现假币违法犯罪线索的,应该及时拨打 110 进行报警。
(编辑 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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