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陈德严 记者 刘国庆)去年年底,常州市房产信息中心一名工作人员殷某因泄露业主信息被常州市钟楼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1 年 3 个月。4 月 11 日,这起案件的另一关联案在钟楼法院宣判。据介绍,这也是该系列案件中最关键一环,该案中被判刑的 4 人是一个专门从事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团伙。
被告人刘某今年 25 岁,江苏响水人。2015 年 5 月,刘某跟宋某、孙某 3 人合伙,在市区某高档商务广场租了个房间,成立了一家文化传媒公司,由宋某担任法定代表人,另一位被告人刘某某是他们聘用的工作人员,也是从事销售个人信息的业务骨干。
这家公司虽名为文化传媒公司,但实际上却专门从事非法销售公民个人信息。刘某、宋某、孙某 3 人共同出资。从上线处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然后销售给常州市的一些装修公司、家具销售公司。这些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常州地区的楼盘业主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起诉书指控,201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4 月,刘某、宋某、孙某等人共销售业主信息 19.6 万余条,获利 2.45 万元。
据判决书显示,从刘某等人手中购买个人信息的单位有常州一些知名装修公司,也有一些从事家具销售、建材销售的个人和单位。为了能跟这些公司建立长久的业务往来,刘某等人还以公司名义跟这些单位签订专门的销售业主个人信息的协议。据悉,这些个人信息都是通过 QQ 传输的方式进行销售。
去年三四月间,常州市钟楼警方在查处殷某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一案时,发现了刘某、宋某、孙某等组成的这个专门从事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团伙,由此案发。
案发后,被告人刘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被告人宋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同案犯。
另据了解,常州市房产信息中心、常州房信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殷某,利用其负责房产信息中心商品房预售系统日常运维的职务之便,将商品房预售系统数据库中的 3 万余条小区业主个人信息,销售给他人。其他人员再将这些信息转手,最终落入了装修公司等手中。去年底,殷某被法院判刑。刘某等人销售的部分业主信息,就是常州市房产信息中心 " 内鬼 " 殷某泄露出来的。殷某将获得的业主信息卖出去后,那些信息几经转手,最后有部分就到了刘某等人手中。
钟楼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宋某、孙某 3 人构成共同犯罪,对本案中售卖的所有公民个人信息负责。那名作为普通员工的刘某某对自己单独销售的个人信息负责。
最终,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 4 名被告有期徒刑 1 年至 2 年不等。
(编辑 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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