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 ( 通讯员 鞠恩春 记者 林清智)镇江一家游戏厅私设 " 捕鱼机 ",结果有赌徒输光了 3 万多元,他找老板于某退钱无果后报警讨赌资。近日,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于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依法判处于某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3 年,并处罚金 2 万元。
法院介绍,于某是镇江新区经营游艺城的老板,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他对游艺城里的一台游戏机进行改装,使其成为一台具有赌博功能的 " 捕鱼机 "。同时,他还专门雇佣人负责日常经营管理以及提供上下分、收退钱等服务。
去年 10 月的一天晚上,男子曹某到游艺城玩 " 捕鱼机 ",不仅将自己带来的 3500 元输光了,为了翻本还将从朋友处借来的 3 万余元搭了进去。输红眼的曹某找到游艺城的工作人员要求退钱遭拒,恼怒之下拨打电话报警,试图让警察帮他讨回赌资。
次日,公安机关对于某的游艺城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游戏机 1 组,经认定," 捕鱼机 " 具有赌博功能。案发后,于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承认从该组电子游戏机中获利 34000 元,并主动退还全部违法所得。曹某也因赌博被行政处罚。
(编辑 夏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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