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7-04-27
环卫工冒然操控垃圾车 疏忽大意致同事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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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王辉 记者 林清智)4 月 27 日,镇江扬中市人民法院向记者通报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扬中环卫工马冬(化名)因疏忽大意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 2 年、缓刑 2 年。

据法院介绍,马冬系扬中市某环境卫生管理所驾驶员,2016 年 12 月 26 日,马冬在扬中市三茅街道某江边垃圾中转站内操作垃圾车的过程中,因疏忽大意,未能注意到清洁工周某站在垃圾车倒斗与车厢之间,且在未确认垃圾车四周安全情况下,按动关闭倒斗按钮,致使周某被夹在垃圾车倒斗与车厢之间,出现胸腹脏器闭合性损伤。周某后经扬中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据马冬交待,自己平日的工作就是驾驶垃圾车将辖区内的垃圾集中运到中转站,每辆垃圾车 3 个人一组,周某也是组员之一。案发当日,周某反映,垃圾车的车尾处的门上挂了一个蛇皮袋子,拉不下来并且比较高。

马冬找到一把美工刀想将蛇皮袋子割下来,为了方便切割便返回驾驶室操纵升降按钮将车后门下放一点。哪知道刚一按按钮,就听到林某(另一个组员)急喊 " 快抬起来 "。马冬随即按动按钮,将车后门又抬起来,此时,周某已经倒在了地上。

" 我不知道周某是怎么走进车厢车门和车厢中间的,车门快合上的时候,按动按钮会加速合上,所以估计我是稍微按多了一点。" 马冬说。

扬中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马冬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扬中市某环境卫生管理所与周某的近亲属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书,马冬取得周某近亲属的谅解,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根据马冬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有犯罪的危险,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编辑 刘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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