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朱跃宏 见习记者 毛晓华)泰州靖江市城南园区某工地王某等几名工友聚餐喝酒。王某酒后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撞上路旁的大树,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王某家属找到同饮者要求赔偿。现代快报记者获悉,在民警和司法部门的调解下,五名参与喝酒的工友共同承担丧葬等费用共计十万元。
2017 年 4 月 30 日 8 时许,靖江城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某工地有纠纷。民警赶到现场了解,4 月 18 日晚,工友王某、臧某、殷某等几名工友在宿舍饮酒,四瓶白酒下肚后,王某酒后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撞上路旁的大树导致死亡,当天,王某亲属找到当时一同饮酒工友要求赔偿,双方发生纠纷。
民警随即联系司法部门人员会同处理。因臧某、殷某等五名工友在明知王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没有对其劝阻和制止,也没有护送其回家或通知其家人。对王某的死亡负有一定责任,在民警的调解下,臧某、殷某等五名参与喝酒的工友同意赔偿死者家属丧葬等费用共计十万元。
警方提醒:同饮人员之间负有安全保障 " 注意义务 ",包括可能导致损害后果的遇见义务和为避免损害后果发生而采取的积极措施的义务,对开车的人员,饮酒后应帮其叫代驾,并通知其家属。对于醉酒的,应当将其安全送到家,并交给家属。如果未尽到上述责任,一旦发生事故,将承担由此而带来的相关法律责任。
(编辑 李蔚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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