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7-06-20
男子离婚后为“夺子”三进法院 没想到孩子却不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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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颜娟娟 顾峰 记者 姜振军)父亲节才刚过,盐城阜宁一位父亲却碰上了尴尬事:他与前妻为了争抢儿子的抚养权几次进法院,结果亲子鉴定让他彻底放弃,因为苦心争夺的儿子不是他亲生的。

陈明、张娟都是 80 后,在上海打工时相识,彼此有好感,很快走到了一起,2009 年 1 月两人登记结婚,2010 年 3 月,张娟生男孩晓亮,生活本是幸福美满,可好景不长,两人矛盾升级难以调和。2012 年 5 月,陈明与张娟经法院调解自愿离婚,因孩子年幼,综合考虑,陈明作出让步,达成调解:晓亮随母亲生活,陈明承担晓亮抚育费每月 300 元。

2013 年 5 月,陈明思子心切,以儿子随母亲生活成长环境恶劣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小孩由自己抚养。法院审理认为,陈明与张娟于 2012 年 5 月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对小孩抚育问题已经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现陈明在较短时间内以张娟不适宜抚养小孩为由,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理由不充分,故该院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第三次进法院是 2016 年 7 月,张娟为避免今后儿子与前夫一起生活的可能性,以儿子名义诉至法院要求确认陈明与晓亮不具有亲子关系。阜宁法院在该案审理中委托对陈明与晓亮的亲子关系进行鉴定,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文书,鉴定意见为:支持张娟是晓亮的生物学母亲、排除陈明是晓亮的生物学父亲。

与前妻苦心争夺的儿子居然不是自己亲生,陈明无法接受现实。2017 年 5 月,他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原调解书中关于晓亮抚养费、探望权的协议,不愿再支付抚养费。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阜宁法院认为,陈明系基于其与晓亮亲子关系这一认知而自愿支付的抚养费,如今晓亮非陈明亲生子,判决支持陈明的诉求。

(编辑 夏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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