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7-06-25
江苏各市高违法车辆“榜单”发布!违法数最多的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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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苏交轩 记者 王瑞)机动车肆意闯红灯、超速,在道路上任性驾驶,无异于一枚 " 定时炸弹 ",给道路交通埋下严重安全隐患。6 月 25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近期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重点对多次违法且未及时处理的车辆违法进行集中清理。目前,已梳理交通违法未处理达 100 起以上的车辆 1600 余辆,其中小型汽车 1597 辆,占比达 99%。值得一提的是,违法未处理最多的是苏州牌照一小型汽车 " 苏 E8V17A",长期在黑龙江哈尔滨活动,违法数高达 634 起。此次,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特别曝光江苏各市违法未处理排名前五,且还在上路行驶的车辆,并已经逐一落实各地交警支队进行查控。在此,交警部门呼吁广大驾驶人,交通违法切勿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一旦引发事故后果不堪涉嫌。

严查

公开曝光各市前五高违法车辆

多次违法车辆无视交通信号约束,肆意违背通行规则,对广大交通参与者人身财产构成极大威胁。近期,在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此类车辆列为隐患清理的重点对象。各地交警部门将每月对有多次违法记录的车辆进行清理排查,对 10 起以上的通过短信等方式集中告知,对 30 起以上的落实民警上门教育,对 100 起以上的进行集中公告曝光,督促限期处理。同时,对上述问题车辆一律录入机动车查缉布控系统和警务系统,系统发现此类车辆时将会实时报警,路面交警部门将根据报警指令进行查控,一旦查实将扣留车辆。此外,对于主要活动轨迹在外地的江苏籍车辆,也将录入全国机动车查缉布控系统,并协调当地交警部门进行路面查控。

目前,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梳理出各市违法未处理起数排名前 5,且今年以来仍有活动轨迹的车辆,通过媒体进行集中曝光,并组织相关支、大队逐一落实查控措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同时表示,欢迎群众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上述车辆,并敦促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主动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分析

车辆肆无忌惮违法究竟为何?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对上述车辆多次交通违法信息进行分析之后发现,这些车辆产生最多的交通违法行为是 " 闯红灯 ",超过违法总数的 3 成;排名第二的则是超速行驶。排名第三的违法行为是 " 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即右转道直行、直行道左转等。那么,为何这些车主或者驾驶人会如此肆无忌惮?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法制意识、规则意识淡薄,部分车主和驾驶人认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最大后果就是罚款、记分,违法成本低,还有一些车辆本身价值较低的车主认为,如果罚款金额较高,大不了车被交警扣走,对发生事故以后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和赔偿责任缺乏认知;

二是是缺乏社会公德,这些违法行为实际是漠视、侵犯了他人的路权和生命安全;

三是存在侥幸心理,上述车辆产生的交通违法记录大多为电子警察拍摄的非现场处罚,驾驶人无需当场接受处罚,只需在车辆年检时一并处理,部分车主或驾驶人干脆直接脱检,认为自己的车辆只要不参加年检,交警就没办法,路上也不会被查到。在此次排查出的 65 辆多次违法车辆,均为逾期未检,交警部门一经发现立即依法采取暂扣措施,达到报废标准的一律强制报废。

此外,还有一种情形是车辆所有人和实际驾驶人不是同一人也不是亲友关系,实际驾驶人任性驾驶、随意违法,认为最终违法成本将由车主承担,这类情形大多出现于二手车交易却未过户的车辆或者是民间借贷抵债车辆。针对此类情形,交警部门表示,如果因为车辆交易未过户,或者车辆被他人拿去抵债等情形,车主失去了对车辆的实际控制,导致车辆产生大量交通违法,那么车主则需提供交易记录等证据和车辆实际管理人的相关信息,交警部门将进行核查,核查属实的,将对车辆实际管理人或驾驶人进行处罚。交警部门同时提醒广大车主,二手车辆交易时一定要记得及时过户,避免后续麻烦。

措施

提升违法成本 让多次交通违法者不再淡定

采访中,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车辆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年检业务将不能正常办理,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 3 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将强制报废,而超期未年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损等,保险公司将拒绝理赔。

不仅如此,多次违法车辆一旦被查获,车主或驾驶人除会被罚款、记分外,还会被根据违法记录情况记入诚信档案。《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所属机动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每年度产生的交通违法记录累计 20 起以上的,车主或驾驶人将构成一般交通失信;一般交通失信 3 次以上的,将构成较重交通失信;较重交通失信 3 次以上的,将构成严重交通失信。依据《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等规定,江苏省对交通失信人实行多部门联动惩戒。换句话说,这些失信驾驶人的交通信用状况会和评优评先、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等挂钩。

在此,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呼吁广大车主,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及时处理相关交通违法,及时对车辆进行检验,努力做文明交通 " 江苏共识 " 的践行者,安全行车 " 江苏规矩 " 的遵循者。

相关链接

各市排名前五高违法车辆 " 榜单 "

(编辑 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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