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金辰 朱鲸润)1 月 31 日,经江苏省监察委员会批准,无锡市监察委员会对无锡市交通运输局财务处出纳会计顾超采取留置措施,对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是江苏省监察委员会刚刚成立后,立即审批的第一个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既是无锡市监委成立后的 " 第一案 ",也是全省市级监委留置 " 第一案 "。
2017 年 12 月,无锡市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在例行监督检查中,发现了无锡市交通运输局财务处出纳会计顾超挪用公款线索。顾超慑于法纪威严,主动向纪检监察组自首,交代了部分问题。经初核、立案调查等程序,无锡市监委已经掌握其部分违纪违法事实,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为此,无锡市监委报省监委批准后,随即对顾超采取了留置措施。
该案是无锡市监委成立后的 " 第一案 ",调查组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认真学习《江苏省监察工作运行 "1+N" 配套制度》,借鉴先期试点三省市经验,探索使用监委调查措施、严格调查程序。该案从发现问题线索到启动初核程序、呈请立案调查、采取调查措施,均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请示报告,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这也折射了无锡市率先开展纪委派驻机构改革试点的成效。2017 年,无锡市纪委设立 15 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全市 84 家市一级单位实行综合派驻,实现了派驻监督全覆盖。办案人员表示,正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例行监督检查到位,让 " 第一案 " 线索浮现。无锡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季度都要与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一次谈话,每半年查一次财务账,每年对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一次抽查核验,从中发现倾向性问题和问题线索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编辑 李蔚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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