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8-02-11
男子持刀威胁女子发生性关系,这是他第4次因强奸被判刑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中年男子冯某带着刀和酒瓶来到某足浴中心,威胁一女子莉莉欲发生性关系。听到莉莉的呼救声,一些人前来制止冯某的行为。近日,南京玄武法院审理了此案,冯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半。值得一提的是,冯某此前已有 3 次因强奸被判刑。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7 年春天,冯某酒后带着刀和酒瓶来到某足浴中心,掐住莉莉的脖子,并用刀威胁她发生性关系。莉莉一直在呼救和反抗,幸好有人听到及时赶来制止。莉莉的身上多处受伤,很快警方将冯某抓获。经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冯某在作案时属于普通醉酒,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据悉,冯某今年 45 岁,江苏省泗洪县人。1995 年,冯某因犯强奸(未遂)、奸淫幼女、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20 年。2009 年,冯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2012 年,冯某再次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5 年 2 个月。

玄武法院认为,冯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他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冯某曾经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属于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冯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 3 年半。(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编辑 高淼)

相关标签

强奸 南京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