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江公宣 左峰 记者 陶维洲)南京禁放烟花爆竹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但还是有人管不住自己。今年春节期间,南京江宁开发区派出所便对一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女士进行了处罚。
2 月 11 日,江宁开发区派出所接到市民举报,称庄排路附近某小区有人燃放爆竹。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果然发现地上有爆竹碎屑。通过排查走访,民警确认燃放爆竹的是小区业主蒋女士。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面对民警,蒋女士承认是自己燃放爆竹。她表示,自己新房刚刚装修结束,按照老家风俗,需要燃放烟花爆竹迎喜。当民警告知该区域属于禁止燃放区,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时,蒋女士懊悔不已,并表示愿意接受公安机关处罚,不会再燃放烟花爆竹。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蒋女士作出罚款处罚。
警方提示,目前南京主城区以及江北新区、江宁的东山、开发区、高新园等地都是禁止燃放区,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望广大市民务必遵守法律规定,切勿因违反法律而乐极生悲。
(编辑 夏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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