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8-02-24
他们用了这一招,老赖立马赖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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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丹执 记者 林清智)因合同纠纷,镇江丹阳市某车辆饰件有限公司被法院判令支付 66 万余元,然而 3 年多过去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即使被拘留也没还钱。法院无奈对该公司实行停水停电的执行措施,这下公司负责人慌了神,不仅还了所有款项,还缴纳了 5 万罚款。

△丹阳法院干警雪中执行,在供电部门的配合下,对被执行人单位实施强制停电、停水的执行措施。通讯员 供图

记者从丹阳市人民法院了解到,2014 年,周某与丹阳市某车辆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辆公司)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闹上了法庭,丹阳市人民法院于当年 9 月 28 日判令车辆公司支付周某 667548 元,并归还周某钢管 10482.9 米、扣件 26005 只 ( 如归还不能,则折价 300271 元赔付周某 ) ,并负担案件受理费 14234 元。

然而 3 年多过去了,车辆公司一直未履行义务,周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多次次强制传唤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并依法将他拘留,但该公司仍拒绝履行。

这家公司房产土地均无证,虽然土地上共有建设完成厂房 2 万多平方米,但厂区内租赁使用人也拒不配合执行。法院在查明相关情况后于去年 11 月 20 日查封该公司厂区内房产,责令公司履行义务。法院还张贴通知,告知如拒不履行和配合执行,将要求相关单位停止该公司厂区的水电供应。

车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迫于压力,到庭与周某商谈,但数次的协商均未能按协商结果履行。在此情况下,法院依法决定对车辆公司停电、停水。为避免车辆公司产生损失,法院事先到该公司张贴了公告,并告知了对方这一决定。但车辆公司认为这是吓唬吓唬他们而已,仍置之不理。

近日,法院干警在供电部门的配合下,冒着严寒和大雪,对车辆公司实施强制停电、停水的执行措施,并拟对该公司的土地、厂房予以拍卖,以偿还债务。发现停电、停水后,被执行人方知不妙,仅用数天时间,即将全部执行款项交至法院,并向法院缴纳了罚款 5 万元。

法院基于被执行人的积极履行以及悔过表现,依法恢复该公司的用电、用水。这起历时数年的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编辑 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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