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2018 年 3 月 1 日起,《苏州市古城墙保护条例》将正式实施。
该条例明确了古城墙的定义为始建于 1949 年前,现存的砖石城墙(包括城门)、土城墙及其遗址、遗迹。
现代快报了解到,根据条例,凡从事影响古城墙安全的施工作业、随意刻画涂抹、擅自打桩挂线凿孔等等行为,将面临最高三十万元的罚款。
" 制定该法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苏州古城历史格局、传统风貌以及优秀传统文化,延续苏州历史文化的根和魂。"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兆伟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作为全国唯一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示范区,姑苏区希望为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的古城保护提供经验。
(编辑 夏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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