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朱艾 记者 何洁)价值 80 万元的房产以 5 万元的价格卖掉,蹊跷不蹊跷?近日,苏州虎丘法院审理一起这样的案件,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起初法院认定这样的买卖合同有效,不过,正打算判决时,意想不到的情况出现了。法院发现,被告隐瞒了是姐弟的身份关系,一家子在法庭上都没有说实话 ……
80 万房产只卖 5 万成被告
男子张某宋欠下了某银行巨额债务,银行却意外发现,其名下的价值 80 万元的房产仅以 5 万元价格就卖出去了。银行由此认为,张某宋 " 贱卖 " 房屋逃避债务,买房的张某妹也有主观恶意。
于是,2016 年年底,某银行向虎丘法院起诉张某宋、张某妹,要求撤销两被告于 2014 年 2 月签署的一份《存量房买卖合同》,同时注销张某妹房屋产权登记,将该房屋所有权恢复至张某宋名下。
法院欲认定买卖合同有效
" 我们真正履行的是 80 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这份合同后来遗失了,但房款是按照 80 万元交付的。之所以在网签合同中约定房款为 5 万元,是为了避税。" 张某宋、张某妹则一致称,房屋的转让其实存在两份买卖合同,一份是在房管局备案的转让金额为 5 万元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另一份是转让金额为 80 万元的买卖合同,而这份合同不慎遗失了。
对于购房款的资金来源,张某妹称其中 40 万元来源于他的儿子小兵,另 40 万元系向姐姐的儿子小光借款。
为查明事实,法院要求张某妹、张某宋、小兵、小光四人到庭解释。四人均到庭,对于事情的来龙去脉也口径一致。张某宋是做钢材生意的,小光是他的员工。张某宋做钢材生意亏本,需出售房屋还债,其员工小光就将该信息告知小兵和张某妹,看房后双方谈妥了价款为 80 万元。卖房款被张某宋用来还债了。
" 本来已经倾向于认定合同有效,驳回银行的诉讼请求了。" 承办此案的虎丘法院民一庭庭长朱海兰介绍,就在最后一次庭审过程中,意外不到的情况出现了。
一家人都在法庭上撒了谎
银行向法庭了提供了一份亲属关系证明,证明张某妹和张某宋是姐弟关系。而在庭审中,双方却称互不认识,小兵和小光也没有如实说明。对此,他们解释," 怕法院误解双方之间房屋买卖的真实性。"
法院调取了张某宋的银行账户明细。法院认为,从表面上看,张某妹向小兵、小光筹集资金后向张某宋支付购房款 80 万元,但不排除该 80 万元实为张某宋所有、经由小兵及小光账户汇入张某妹账户、再由张某妹账户汇入其本人账户的可能。
而张某妹明确拒绝通过测谎方式来验证其陈述的真实性。同时,四人对一些买房的细节陈述都有出入。结合种种事实分析,最终,法院对张某宋与张某妹之间房屋买卖的真实性不予认可。
法院最终依法判决:撤销被告张某宋与张某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涉案房屋恢复登记至被告张某宋名下。
法官提醒,无论原告还是被告,在诉讼中都要诚实陈述案情、如实提交证据,如若在法庭上 " 撒谎 ",轻者被法官识破,重者还有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
(编辑 陈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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