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8-03-09
“临时工”帮同事套取6万拆迁款 分文没拿成了贪污犯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在面对同事有困难求帮忙的时候,一定要想清楚,越线的事情千万别答应,不然可能没捞着什么好处不说,还惹上了官司。南京六合区拆迁办人员殷某,被同事葛某拜托骗取些拆迁补助,碍于情面答应了,帮忙套出 6 万多元。被人举报后,殷某因贪污罪获刑 9 个月,罚金 10 万元,他懵了,提出上诉。3 月 9 日,该案二审开庭,殷某在庭审时说:" 我是外聘的,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啊!而且钱都在葛某手里,我只是帮他,怎么也一起被算作贪污了呢?"

同事拿了张空壳公司营业执照,让他帮忙套点拆迁补助

年过 5 旬的殷某是一名测算员,在南京六合区长芦街道拆迁办工作。2013 年 4 月,在葛桥四组拆迁工作快要结束的时候,别组的小组长葛某带着一张名为 " 德友龙公司 " 的营业执照找到殷某,想让他帮忙将这家公司也算在拆迁范围内,弄点拆迁补助出来当外快。殷某发现这张营业执照虽然是真的,但是没有实际经营不说,连地址都不存在,完全不符合拆迁政策。殷某拒绝帮忙,没想到葛某甩了一句 " 你看着办吧!",就潇洒地离开了办公室。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德友龙公司是一家空壳公司,十几年前有人注册成立后就一直没有经营。该公司的营业执照一直放在葛某处,以便每年进行年审。德友龙公司的法人曾找过葛某,想让他注销了这家公司,但葛某并未照办,因为从那时起,他就已经开始计划利用这空壳公司的执照,套取拆迁补助款。

他碍于情面帮了忙,获刑 9 个月罚金 10 万元

明知这种做法违反了相关拆迁政策,殷某碍于同事情面还是选择了帮忙。既然地址并不存在,他索性虚构一个房子,想蒙混过关。于是,殷某在图纸上画了一间十几平米的房子,交了上去,没想到葛某真的领到了拆迁款 6 万余元。后来,有人发现了这件事,举报了他们。

2017 年 7 月,该案一审开庭。公诉人认为,殷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却与葛某一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较大,这种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但是念在二人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将赃款退还,建议法庭可以从轻处罚。

最后,葛某、殷某均获刑 9 个月,缓刑 1 年,罚金 10 万元。判决下来后,殷某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对他的判决。

殷某:" 我就一外聘的,分文没拿到也算贪污?"

2018 年 3 月 9 日,该案二审开庭。殷某在庭上表示,他是被借调到街道拆迁办工作的,并不能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辩护人则认为,殷某是念在同事关系上才帮的葛某,他只是一个测算员,没有能力申领拆迁补助款。而且,他并未给自己牟利,所得赃款全在葛某手上,殷某的行为只能算作滥用职权,并不属于贪污罪。

检察员反驳称,殷某在长芦街道拆迁办从事多年国家公务工作,他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次,他明知德友龙公司是一家空壳公司,葛某仅凭一张营业执照按规定是不能申领补偿的,却还是在未调查的情况下,帮助其虚构图纸等材料并上交。虽然殷某没有分到赃款,但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葛某共同骗取国家财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最后,二审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编辑 郭子煜)

相关标签

南京 举报 官司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