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季静珠 蔡磊 记者 何洁)在超市里买到了过期饼干,还全程进行了录音录像,这下超市 " 百口莫辩 " 了吧,近日,昆山一男子因此将超市告上了法庭,要求超市支付 10 倍赔偿金。然而,超市却坚称饼干不是自家的,而是 " 多出来的一盒饼干 "。这究竟怎么一回事?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吴姓男子在昆山某超市购买了一包饼干,发现过期了之后,要求超市支付 10 倍赔偿金。在超市拒绝支付赔偿的情况下,该吴姓男子将超市告上了法庭。
据吴某称,当天他总共购买了一袋蔬菜、一罐花生米、一盒饼干,其中饼干保质期为 8 个月,事发时已过期 24 天。吴某遂做了全程录音录像,在靠近服务台的收银台处进行了结账。结账后叫来收银主管,对该盒过期饼干进行确认,收银主管确认了该饼干已经过期,收银主管要求吴某去服务台投诉,服务台再次确认后又叫来了饼干促销员。之后双方报警,并交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然而经过超市自身核查发现,该盒饼干生产日期的批号与超市进货批号不同,在吴某购买此商品之后,库存并没有减少。也就是说,超市里蹊跷多出来了一盒饼干。
这是怎么一回事?后来经过调取监控录像发现,事发当天,有一女子将自己推车里同品牌的一盒饼干放在了货架上,3 分钟后,吴某走过去买下了这盒饼干,由此产生了纠纷。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吴某从超市方购买的饼干是否为超市正常销售商品。超市向法院提交了其进货记录、销售明细、检查记录表等证据。
综合上述情节,法院合理怀疑吴某拍摄及购买行为动机,现超市已充分举证,系在吴某购买涉案的一盒饼干后实际库存量与电脑系统库存量出现差额,故最终法院认定吴某主张事实依据不足,驳回了他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法律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作出了有利的规范,但法律同样保护合法经营的商家,在此提醒广大诚信的经营者也需要及时做好内部管理,严把产品质量,避免不法分子投机取巧,利用一些不合法的手段,损害商家权益。
(编辑 郭子煜)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