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都市报 2018-03-14
花百万买玛莎拉蒂竟是事故车,车主获赔4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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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消费投诉分析报告昨日公布。

根据报告,购买保健品投诉、

售后服务品质无保证投诉、

汽车类投诉日益增多,

成为去年消费投诉热点。

其中,交通类中汽车以及零部件消费维权问题同期对比较为突出,汽车类投诉日益增多。省消委会提醒汽车消费者,购车时应注意购车的各种凭证,应该仔细阅读购车合同,还应该注意购车合同条款要齐。

买回的是事故车

获赔三倍购车款

2017 年 1 月 16 日,消费者吴女士与福建骏佳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佳行公司)签订了《汽车销售合同》,选购一辆玛莎拉蒂,价格为 1070000 元,骏佳行公司保证向其出售的车辆为全新原装车辆、车辆完全符合出厂质量规格。吴女士当日依约向骏佳行公司交付购车款 1070000 元。

车辆交付后,吴女士发现该车辆存在车皮凹点,内饰表面有多处污渍,四个轮胎生产年份不同以及车辆的保险杠部位的车漆与其他部位的车漆不一样等一系列问题,并就上述问题,多次与骏佳行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处理,但均未果。

网络图

在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进行调查后获悉,该车辆已经有过出险记录,并非全新的车辆,吴女士认为骏佳行公司在车辆销售及交付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涉嫌销售欺诈,故主张撤销双方订立的销售合同,要求骏佳行公司返还已支付的购车款 1070000 元,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及车辆购置税损失 103000 元、车船税损失 1500 元及保险费损失 34061.64 元;另主张相当于三倍购车款的赔偿金即 3210000 元,总计赔付 440 多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应认定吴女士购买车辆的行为属于生活消费,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决支持吴女士的各项诉求。

(编辑 刘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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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莎拉蒂 轮胎 车辆购置税 车船税 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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