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顾闻 记者 朱鲸润)4 月 3 日上午,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无锡市交通运输局财务处(审计处)原出纳会计顾超挪用公款案。该案系江苏省监察委员会首例实施留置侦查措施的刑事案件。
滨湖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顾某于 2015 年 5 月至 2017 年 11 月间,利用其负责该局资金收支划转、费用报销、现金保管等职务上的便利,采用银行转账、开具现金支票、转账支票、POS 机刷卡、支取现金等手法,先后多次挪用本单位公款共计 600 万余元归其本人或者提供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2017 年 12 月 9 日,顾某向单位领导供述了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并于同月 11 日至 18 日归还本单位挪用的全部公款。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深入推进庭审实质化,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关键证人出庭作证,当庭质证。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滨湖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当庭判处被告人顾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编辑 刘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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