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8-04-18
嫁了一个非洲老公,想要离婚真的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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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通讯员 何健宏 记者 刘国庆)近日,常州女孩梅某从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拿到离婚判决书。为了这一天,她已等待了近两年。不过,她还要再等 90 天,不出什么意外才能恢复自由身。这一切,都是缘起她的丈夫来自遥远的非洲肯尼亚。

2016 年 5 月,原告梅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原告诉称,2007 年 5 月与非洲肯尼亚籍的丈夫在成都工作时相识、相恋。2008 年 12 月,双方克服各种困难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近年来,双方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致关系不睦。

2016 年 1 月,被告竟公然将第三者带至家中,被梅某撞破。不久,被告回到肯尼亚,后因故被中国限制入境。

2016 年 4 月,梅某携子重新回到常州,另行购房居住。梅某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多次与被告协商离婚事宜,但被告置之不理,故只能采取诉讼程序,将被告起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中,因被告所在的肯尼亚国与中国未签订双边司法协议,肯尼亚也未加入《海牙送达公约》,同时原告梅某也无法提供被告确切的居住地址,该案依照民诉法涉外章节的规定,先是通过外交途径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遗憾的是,在历经一年多的时间,相关的应诉材料未能妥投,最后只能启动公告送达程序,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公告,公告期为 90 天。2018 年 4 月,公告期及举证期届满后,法院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审理了此案,并依法作出准予原告要求离婚的判决。

据了解,被告虽然在非洲,双方可以通过网络联系。但是对方不愿意离婚,一说到离婚案件及法律手续、文书送达的事情,对方就拒绝提供详细的地址。

不过,今后被告如果能到中国,双方还可以就财产、孩子等问题进行协商。

该案法官介绍,近年来,随着人们的交际趋向国际化,涉外婚姻越来越多。从实际操作来看,涉外婚姻的登记比较容易,可万一想离婚,却不知比结婚要难了多少倍。

涉外离婚为何这么难?这中间主要是涉及司法程序问题,非常复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涉外民商案件需要通过司法协助系统进行办理。一般来打涉外离婚官司,基本上配偶下落不明。远在国外的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时,法院传票等法律文书,当事人首先要协助提供翻译文本件。基层法院受理涉外离婚案后,向通过电脑中的司法协助系统,将法律文书扫描后进行层层上报。即基层法院要先上报到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再报到省高院,省高院再上报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部门再根据不同的国家,或启动司法协助送达,或启动外交送达等送达方式,当送达不到,在收到回执反馈后,基层法院才可以采取公告送达方式,然后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告。根据新的民诉法修改规定,涉外的公告期为 3 个月,之前是半年。待公告期满后,开庭时如果一方不到场,法院进行缺席审理,而等判决结果出来后,依然要进行公告。所以,如果有人想迈入跨国婚姻的门槛,一定要慎之又慎。(文中当事人为化姓)

(编辑 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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