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8-04-22
停车场没护栏致骑车人摔死,街道办赔了5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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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 (记者 孙旭晖)因为一时不慎,宿迁市沭阳县的魏先生骑着电动车从停车场的边缘摔下,由于此处落差较大,导致魏先生当场死亡。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最近法院审理了此案,认为魏先生的意外,与停车场存在安全隐患有较大关系,当地街道办应赔偿魏先生亲属 70% 的损失,县政府也应该对所有公共场所的管理主体和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彻底的调查,防止悲剧再次发生。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事发时,魏先生骑电动车行驶到当地某小区西侧停车场附近,这处停车场地势比较高,与一旁的人行道落差约 1.5 米,两者之间曾安装了金属栏杆,后因年久失修被全部损毁。魏先生因未发现停车场与人行道之间的落差,在行驶过程中从停车场跌落当场死亡。

该案经宿迁中院二审审理认为,沭阳县人民政府沭城街道办事处系该停车场经营管理主体,应承担管理责任,判决沭阳县人民政府沭城街道办事处赔偿魏某某亲属 70% 的损失 57 万余元。在审理该案过程中,宿迁中院发现,停车场存在安全隐患,但因相关单位未能分清管理职责,未及时消除危险,导致发生人员死亡事故。为此,宿迁中院向沭阳县人民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希望能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对此,沭阳县人民政府表示,涉案停车场已拆除到位,同时在事发地段加装符合安全要求的护栏,并在护栏上涂上反光漆,警醒过往人员注意同行安全。另外,安排沭城街道、城管局等单位,适时组织对辖区内各公共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将责成各责任主体限期整改,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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