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卞志鹏 记者 林清智)近日,在镇江扬中市,发生了一起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死亡事故,4 月 25 日,扬中警方披露了该事故详情。
现代快报记者从扬中交警大队了解到,3 月 10 日晚 8 时许,男子何某骑着电动自行车,沿扬中二桥由北向南行驶;在桥面上坡路段行驶过程中,何某的电动车一会儿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一会儿又转到了机动车道上,整个行驶过程左摇右摆,像是在走 "S" 形。
在该车的后方,一辆白色轿车一直在进行避让。而这时,桥面上也是车来车往,十分危险。
车行至桥面下坡路段时,何某骑到对向的机动车道上,与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电动车受损,何某不幸身亡。
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刻赶到现场。在执法记录仪画面中,何某躺在电瓶车旁,还保持着骑车的姿势,头部流出了不少血。头盔、电瓶车零部件等散落一地。
民警现场勘查发现,何某的身上有一股浓浓的酒味。随即对何某抽取血液进行酒精检测,最终检测结果为 302mg/100ml,何某的行为属于醉酒驾驶非机动车。
目前,这起事故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交警提示,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酒后驾驶同样存在安全隐患,尤其是两轮非机动车,酒驾后骑行稳定性更差,容易酿成事故," 酒后千万不要驾车,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编辑 陈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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