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2018 年 4 月 25 日,在南京市龙蟠南路长乐路路口发生一起致人死亡交通事故。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肇事者邓某某原为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巡特警大队民警,2008 年因帮人多分拆迁款,收受他人给予的 9 万元。
△车祸现场 报料人供图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08 年 4 月至 12 月,在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四期滨江大道南延地块拆迁项目中,被拆迁户赵某某为多得拆迁补偿款,其女儿赵某请托邓某某从中帮忙。邓某某利用自己职权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向该项目拆迁组长负责人打招呼,使赵某某通过违规分户、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从中获得不正当利益。事后,邓某某收受赵某某给予的人民币 9 万元。
2013 年 4 月 1 日,邓某某主动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同年 4 月 9 日,他退出全部赃款。
南京建邺法院认为,邓某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决如下:邓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违法所得人民币 9 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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