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姜晨 记者 仲茜)药学专业办的好不好,用什么标准来评判?2018 年 1 月 30 日,教育部发布了《药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药学国标》)。然而,如何解读《药学国标》,如何参照《药学国标》,指导教学、修订培养模式?5 月 5 日,教育部高等学校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联合中国药科大学,首次举办了《药学国标》解读会,来自全国 200 多高校的 700 多位药学相关专业教师代表前来,共同学习、交流《药学国标》,分享提高药学高等教育质量的经验和创新路径。
△《药学国标》解读会现场。通讯员供图
据统计,全国共有 469 所院校开办了涉药本科专业,包含药学、临床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化学、药物分析、中药学、中药制药、海洋药学、藏药学、蒙药学、制药工程、生物制药等 15 个专业,每年招生规模约为 6.5 万人。" 药学类本科专业办学点数量中众多,各地区医药行业发展对人才需求不同,各院校办学历史、基础、特点差异较大,但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教育部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药科大学副校长姚文兵介绍说," 经过 3 年的实地调研和评估,90% 的药学办学点基本能达到《药学国标》,但还有 10% 的院校或多或少存在问题,比如师资力量不足,实训条件不符合规定等。"
△徐晓媛教授
本次解读会,来自药大、复旦、浙大、山大的药学专业负责人纷纷介绍了各自的办学体系和特色。据悉,《药学国标》一共 8 条,包括专业概述、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举发展等,每条阐述都十分具体,兼顾规范性和灵活性。在评估学校办学质量时,教育部提出三个层次,即兜底、合格和追卓越。"《药学国标》整体水平还是偏低的,建设高水平大学,在参照《药学国标》时,不仅要合格,更要‘跳高’,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专业发展标准,追求卓越,办高质量、有特色药学专业。" 教育部高等学校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徐晓媛教授说。
(编辑 刘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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