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宁交轩 记者 王瑞)细心的市民或许还记得 2017 年年底发生在南京长江二桥和城东干道上的飙车案,这也是南京首起追逐竞驶案件。5 月 6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交警部门获悉,两司机因构成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刑。
2017 年 12 月 21 日晚上,两段汽车飙车的视频在互联网上疯狂的传播。画面显示两辆小车分别在南京长江二桥和城东干道上你追我赶,严重超速,多次穿插车流强行超车,好几次差点引发交通事故。这种类似电影《速度与激情》中的画面出现在现实生活中时,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8 年 3 月 9 日经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男,26 岁,南京人)在 2017 年 12 月 21 日 14 时,驾驶一辆白色凯迪拉克 ATS 轿车在长江二桥高速公路通过随意变道、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严重超速行驶,两次对驾驶奔驰 A45 的马某快速追赶并超越。在当天 15 时,当李某驾驶这辆凯迪拉克 ATS 轿车行驶到城东干道时,被由薛某康(男,23 岁,南京人)驾驶的白色奔驰 A45 超越,李某再次加大油门,多次在隧道内实线变道、曲折穿插,对薛某康驾驶的车辆展开追逐。李某与薛某康所驾驶的车辆时速一度接近了 140 公里,相比限速 60 公里的隧道,超速比例达到了 100%。考虑到李某和薛某康具有自首情节、系初犯,法院认定李某和薛某康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当庭对李某判处拘役 4 个月,并处罚金 4000 元;对薛某康判处拘役 3 个月,并处罚金 4000 元。而马某由于情节显著轻微,被处以治安拘留 15 日的处罚。
据了解,发生在去年 12 月的道路追逐竞驶案件也是南京交警办理的首起因追逐竞驶构成的危险驾驶案件。2017 年全年,南京交警共办理危险驾驶类刑事案件 1699 起,同比上升 32%,其中还首次办理了因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及大客车严重超员而构成的危险驾驶案件。
南京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驾车上路行驶,请牢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守法驾驶。
(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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