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卢爱国 曹浏 记者 林清智)5 月 10 日,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召开 " 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 " 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院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情况和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审执情况。发布会前,该案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人员所在团队在短短 10 个月时间里,非法吸收 500 多名投资者 3500 多万元。
△发布会现场
据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 年 6 月,季某(已判决)设立镇江市力翔酒业有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先后招聘 56 岁女子李某以及她介绍的 51 岁男子汪某,担任该公司团队长,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都市资讯报、微信及传单等方式,吸引不特定的公众投资该公司宣传的项目;至 2016 年 4 月,共变相非法吸收 500 余名社会公众投资款共计人民币 3500 余万元,截至案发造成损失 2400 余万元。其中,李某变相非法吸收公众投资款 500 余万元,汪某变相非法吸收公众投资款 300 余万元。
△庭审现场
2016 年 8 月 23 日,汪某被抓获;2016 年 9 月 28 日,李某至公安机关投案。
现代快报记者在庭审现场了解到,这两人虽然都只有初中文化,但在该公司担任团队长时,不仅管理手下的多名队员,还从吸收来的公众存款中抽取大量回扣。
李某介绍,他们通过买一赠二(买一份产品赠两份)的模式吸引投资者,产品有酒、蚕丝被、油等,投资者大多选择返利的回报方式。
" 就是投 1 万 5 返 2 万 4,然后再拿 1 万 5 的产品。" 李某说,投资后,一单一个星期返 400 块钱,10 几个月返完。
就在这种高额回报的诱惑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购买李某等人推销的返利产品。受害人原本指望可以拿到现金的回报,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该公司无法如期返还承诺的回报。
上午的庭审持续了 3 个小时,京口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李某、汪某刑事责任,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 犯罪分子为吸收资金,往往通过合法经营的外衣进行伪装,尤其以成立公司为主要形式 …… 通过办理合法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表面经营活动掩盖非法的行为,同时进行大肆宣传,制造假象,许诺不切实际的高额回报率。" 在 5 月 10 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京口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俊表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呈现出多个特征,其中之一便是披着 " 合法投资 " 的外衣,隐蔽性强。
李俊指出,接下来,法院将对主观恶性较大、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坚决予以从重打击,并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的协调合作,探索建立重大案件信息通报、反馈机制,提高办案机关发现和查办案件的能力,提升打击 " 精准度 "。
同时,法院还将建立长效追赃机制,最大程度挽回损失;并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编辑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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