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5 月 12 日上午,南京玄武法院就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对集资参与人进行集中发还登记。据悉,玄武法院行执局共扣划被告人 16 个银行账户、司法拍卖 20.5 公斤金条、查扣 3 辆汽车等,共计执行到位 7000 多万非法集资款。12 日和 13 日两天,法院对 800 余名集资参与人的损失金额按比例先进行集中发还登记。
以推销产品为由进行非法集资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4 年年底,被告人宁某和刘某经商议后,决定成立江苏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该电子商务公司以推销黑枸杞、西部钙果等产品名义,要求集资参与人购买公司产品,取得公司的会员资格。集资参与人从购买第二单产品起,每单产品在八周后获得现金分红。同时,以直接介绍集资参与人、介绍者可以在八周内获得现金分红为诱饵,引诱集资参与人继续发展他人投资。
后来,宁某等十四名被告人被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九年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责令各被告人继续退赔各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
拍卖金条执行到位 7000 多万
前期,玄武法院行执局共扣划被告人 16 个银行账户、司法拍卖 20.5 公斤金条、查扣 3 辆汽车等,共计执行到位 7000 余万。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会计事务所审计,该案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共 2286 名,实际投入金额约 1.87 亿元。
据悉,审计报告中确定有损失的 2253 名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金额为 1.27 亿元,发还金额合计为 7318.56 万元,发还比例为 57.79%。12 日至 13 日,玄武法院对 800 余名集资参与人先进行发还登记。
法院将对登记完毕的人进行电子转账
本案为涉众型非吸案件,涉及人数二千多人,为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发还登记工作顺利进行,玄武法院行执局制定了详细的发还方案。5 月 12 日至 13 日,分为 8:30、10:00、14:00、15:30 各四个批次,分批接待集资参与人。
发还登记地点统一设在锁金村法庭 2-3 楼的第一至第十法庭,由民执局 18 名工作人员组成九个小组,负责审核各批次集资参与人名单、损失数额、发还数额等信息。行执局及刑庭 2 名工作人员组成一个小组,对发还金额在 10 万元以上的进行处理。另由行执局局长设综合组,对未预约及有异议或其他特殊情况的专门单独处理。
下一步,财务人员将对审核登记完毕的集资参与人的退赔款进行电子转账,同时玄武法院将对剩余集资参与人的退赔款陆续发放。
(法院供图 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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