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晓宇 通讯员 张慧)听说蟾蜍可以卖钱,连云港灌云三个妯娌连夜捕捉,不料被警方逮了个正着。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民警将三人捕捉的 108 只蟾蜍全部放生,而三名非法狩猎犯罪嫌疑人也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5 月 18 日凌晨 1 时许,灌云同兴派出所民警卜广洲在同兴镇永进村巡逻,行至永进村路口时,发现附近一沟渠旁停着一辆电动三轮车,上面坐着一位 50 多岁的妇女,向四周张望,边上的沟渠内可以看到手电筒的亮光,像是有人在捕捉什么东西,卜广洲随即下车上前盘查,发现该三轮车上有一个大麻袋,里面装满了蟾蜍。
" 你好,下面打手电的人是和你一起的吗?"" 是的。"" 知道私自逮蛤蟆是犯法的吗?" 坐在车上的妇女惊讶地摇了摇头,随后喊道:" 你们上来吧!" 拿着捕捉工具正在捕捉的另外两位妇女随即来到了路边。经当场清点,三人共捕捉了 108 只蟾蜍。
随后,卜广洲和同事将 3 名妇女带至派出所询问,她们对自己捕捉蟾蜍行为供认不讳。当天,同兴派出所依法对此案立案侦查,同时联系林业部门,商讨蟾蜍放生事宜,最终在灌云县善后河同兴段对该批蟾蜍进行了放生。
据了解,三位妇女是妯娌,5 月 17 日,三人一起到镇上交电费,听说蟾蜍可以卖钱,便商量着一起出来捕捉,殊不知,私自捕捉蟾蜍已涉嫌非法狩猎,结果还没来得及卖钱,自己就被民警抓住了,三人对自己的捕捉行为后悔不已。
据了解,蟾蜍属于 " 三有动物 ",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达到一定数量属于犯罪行为。目前,三名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警方提醒,群众切勿随意捕捉动物,触犯法律将会受到惩罚。
(编辑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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