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苏宫新 记者 陶维洲)" 您好,是 XXX 家长吗?我这里是补习班,请问您小孩最近有报补习班的打算吗?"" 我是售楼中心,请问您近期有购房计划吗?"" 无抵押贷款了解一下 "…… 类似的电话,相信不少市民都接到过。你的信息如何泄露?原来有 " 内鬼 "!5 月 28 日,江苏警方披露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常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挖出一条个人信息黑市交易链,共抓获 48 名 " 内鬼 " 和 82 名中间商。这些 " 内鬼 " 涵盖各行各业,其中一名银行信贷部主任,在不法分子的金钱和美色攻击下,彻底 " 沦陷 "。
△缴获的作案工具 警方供图
银行信贷部主任遭财色诱惑 " 沦陷 "
2017 年 6 月,江苏常州警方在查办一起通讯网络诈骗未遂案件时,发现不少推销电话目标很有针对性,感觉背后有名堂。他们从一些网上推销广告入手,筛选出几个疑似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 QQ 群。
经过调查,群内一个网名叫 " 三界包打听 " 的湖南男子周某某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周某某常在各个 QQ 群里打广告,声称只要一个电话号码,就可以查到相关号码使用人的家庭住址、身份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冲着他的能耐,很多人与他私下交易,所获信息又快又准,周某某在圈内渐渐有了名气。
周某某是谁?民警调查发现,此人原是湖南一家讨债公司的员工,因为追踪欠债人需要,常从别人手上买欠债人的信息。一条信息动辄几百元,供不应求,他觉得这里面可以赚大钱,便转行当起了信息贩子。可怎样才能获取一些独家个人信息,从而卖出大价钱呢?
2016 年的一个偶然机会,周某某在一个饭局上认识了湖南长沙某银行的信贷部主任梁某。交谈中,周某某得知梁某可以通过银行内部系统,查到全国的公民个人征信信息。周某某当即意识到,无论是讨债公司还是小贷公司,都愿意出高价买这些信息,而按照市场行情,一条征信信息至少 300 元。
但梁某主管银行信贷部,个人收入并不差,怎么才能拉他下水呢?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为此周某某下足了本钱,他多次请梁某吃饭,除了送钱还用上了 " 美人计 "。2017 年初,两人达成 " 合作 " 协议,梁某每查询 1 条个人征信信息,周某某给他 300 至 350 元。有了梁某这个稳定的信息源,周某某就以个人征信信息总代理的身份,在黑市上出卖个人征信信息,一条能卖到 500 元甚至更高。
△缴获的作案工具 警方供图
公民个人信息层层转卖,价格能翻 10 倍以上
转型当了信息贩子的周某某发现,公民个人信息的市场需求量巨大,而且信息类型也是多种多样,除了个人征信信息,开房记录、社保记录、车辆信息、网购收货地址等等,都可以拿来贩卖。在这个庞大的地下市场中,各种信息根据需求量和获取的难易程度不同,逐渐形成一些 " 行价 "。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个人征信信息价格最高," 内鬼 " 查一条就要 300 元;其次是个人手机定位信息,通常查一条是 200 元;再次是新的网购收货地址、生育住院记录等,一条 100 元左右;而像学生信息、开房记录之类的,每条 30 到 50 元不等;需求量最大的则是车辆信息,但每条只有 10 元左右。
熟悉了信息行情和运作方式后,周某某开始扩大业务,联系同样是信息中间商的网民 "16 停 "" 千里走单骑 " 等人。一方面,他通过他们将自己的个人征信信息推销出去,另一方面,也从他们那儿获取其他各类信息,再转手出售。
办案民警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在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黑色产业链中,中间商通常是根据客户需要,找 " 内鬼 " 精准查询某人或某类信息,然后转卖。像梁某这样的 " 内鬼 " 处在第一层,而 " 内鬼 " 联系的中间商,为安全起见一般只有一到两人。这些中间商下面还有分销商,多的有五六层。各个行业的 " 内鬼 " 与他们信赖的中间商互相勾结,各取所需,以他们为核心向外交叉发展,形成了错综复杂的交易链。
比如,周某某熟悉讨债公司,当讨债公司需要某个人的征信信息时,他就让梁某查,然后加价两三百元把征信信息卖给这些讨债公司。而为了找到欠债人,讨债公司需要查到他名下的所有电话,定位他的手机信号,周某某就联系手机运营商的 " 内鬼 " 去查询,一条定位信息给 " 内鬼 "200 元,他再加价 100 元左右卖出去。
正因为这类信息交易错综复杂,层级很多,所以越到产业链的末端,信息的价格越高。" 从‘内鬼’到销售末端,一条信息的价格有时能翻 10 倍。" 办案民警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比如车辆信息,汽车修理行业 " 内鬼 " 查询一条能赚 10 元,而经多次转手,到最后一条能卖到上百元。
民警介绍,到该案收网前夕,这条黑色产业链上每天的信息交易量已达 1 万多条。
△抓获的中间商 警方供图
71 个抓捕小组出击,挖出各行各业 48 名 " 内鬼 "
2017 年 6 月底,在公安部网安局和江苏省公安厅网安总队指导下,由常州市公安局牵头,抽调若干民警成立专案组,经过 20 余天研判和侦查,初步查明了这个以众多行业部门 " 内鬼 " 为源头、大量中间商为中介,通过网络勾结、贩卖交换个人征信、车辆信息、开房住宿、收货地址等数十个种类实时信息的庞大网络犯罪团伙。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其中像梁某一样的行业 " 内鬼 " 多达 48 名,涵盖银行、卫生、教育、社保、快递、保险、网购、汽修等多个行业;像周某某一样的中间商也有 82 名。到当年 7 月中旬,上述犯罪嫌疑人员被全部锁定。
2017 年 7 月 17 日,专案组调集 355 名警力组成 71 个抓捕小组,兵分 20 多路赴黑龙江、内蒙古、福建、湖南、四川、广东、上海、湖北、浙江等地集中收网,将 48 个 " 内鬼 " 和 82 个中间商全部抓获,扣押涉案手机 152 部、电脑 39 台、涉案手机卡 155 个,成功摧毁了这条泄露、窃取、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大黑色产业链。
现已查明,仅在收网前的 1 个月内,这条产业链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交易量就达 20 多万条,涉案金额 1000 多万元。
警方提醒: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征信、财产等公民个人信息 50 条以上即构成刑事犯罪
江苏省公安厅网安总队负责人告诉现代快报记者,随着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数据化的公民个人信息在网上越来越多,这大大降低了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门槛,在 " 数据就是财富 " 的利益驱使下,只要能接触到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业或岗位,就有出现 " 内鬼 " 的潜在可能。这些 " 内鬼 " 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只需要鼠标一点,就能很轻松获取信息数据,成为各个非法交易公民个人信息链条的源头,严重危害公民隐私安全。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刑法修正案(九)》中出现的新罪名。在大数据时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处于高发态势,公安机关的打击力度也越来越大,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50 条以上征信、财产等公民个人信息,即构成刑事犯罪。2017 年 6 月 1 日," 两高 " 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出台最新司法解释。常州警方破获的 "6 · 18" 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涉及领域之广、抓获人数之多,均创近年来全国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之最,也是 " 两高 " 最新司法解释施行以来破获的第一起公安部督办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团伙案,表明了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此类犯罪的决心。
(编辑 高淼)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