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01-03
深晚报道|2019深圳巨灾险开始实施,去年山竹后赔付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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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给市民购买的民生福利巨灾险第三期从 1 月 1 日期开始实施,总责任限额为 28.12 亿元,为市民提供 16 种灾害承保,并将大力投入防灾减灾研究,这是记者 3 日下午在深圳市福田体育公园举行的 2019 年深圳市巨灾险介绍会上获悉的。

据悉,深圳市自 2014 年在全国率先实施巨灾保险制度,每年通过市级财政经费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巨灾保险,为深圳市群众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居民住房倒损、核事故转移安置等应急救助服务提供保障,第二期巨灾保险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结束。2019 年度《深圳市巨灾保险方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为首席承保机构、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共保承保机构,总责任限额 28.12 亿元。

2018 年巨灾险赔付 200 万元

深圳市巨灾险以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自然人,包括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临时来深圳出差、旅游、务工等人员为承保对象;以暴风(扩展到狂风、烈风、大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海啸、泥石流、滑坡、地陷、冰雹、内涝、主震震级 4.5 级及以上地震及其次生灾害为保障灾种;灾害发生后政府对居民应承担的人身伤亡救助、核应急救助责任以及居民住房倒损补偿费用为主要保障内容。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公司总经理汤靓虹介绍说,2018 年由于山竹台风的影响较大,巨灾险共赔付了 200 万元给受灾市民群众,其中 120 万为人员伤亡赔偿,80 万元为房屋损毁赔偿。

人员伤亡救助限额提高至 25 万元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王军介绍说,2019 年开始实施的新一期巨灾保险方案,在以前的方案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在原有 15 种灾害基础上,增加了 " 森林火灾 ";新增两项保障内容:其他紧急转移安置费用、灾后人员救助费用。其中," 其他紧急转移安置费用 " 每人每次 300 元,每人每天 20 元,每次灾害责任限额 1000 万元;" 受灾人员过渡期生活救助费用 " 每人每次 2250 元,每人每天 25 元," 遇难人员亲属安置费用 " 按每位遇难人员 2 万元标准,每次灾害责任限额 200 万元。

10% 用于防灾防损

新的方案还有一项大的变化,是防灾防损费用比例增加至不低于保费的 10%。防灾防损费用用于灾害研究、隐患排查、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等防灾防损工作。

作为全国首创的城市巨灾保险制度是深圳市委市政府为 2000 多万市民送出的一份民生厚礼,也是为这座城市撑起的风雨中一把贴心 " 保护伞 "。

深圳晚报记者 徐斌 编辑 陈龙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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