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岑 文 / 摄)省人大代表、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幸福在调研时发现,不少中小学校医配备不足,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 " 每 600 人需配备一名专职校医 " 的要求。他建议,教育部门要依规配齐各中小学校医,完善校医管理制度,保障他们的权益。
△省人大代表李幸福
" 换季时,中小学都容易出现流行传染病等问题。如果校医能担起对学生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等方面的职责,这种现象会减少不少。" 李幸福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他在调研中发现,中小学普遍存在校医配备不足的问题。校医在日常的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处理意外事故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常常力不从心。
按照《学生卫生工作条例》和《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寄宿制学校和 600 人以上的学校应设立卫生室,并按照不低于学生人数 600:1 的比例配备校医。但有的学校,连续多年招不到校医。有的即使招到了,也留不住人。李幸福分析,这主要是因为校医缺乏发展空间,比不上专业医疗机构。同时,工资待遇也相对较低。
为了保障中小学卫生安全,李幸福建议,教育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 600:1 的配置要求,配齐各中小学校医。同时,完善校医管理制度,教育、卫生、人社等多部门一起,协调解决校医在人事、继续教育、职称考评、工资待遇等方面遇到困难和问题。建立适合校医成长发展的制度,提升校医发展空间。
(编辑 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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