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01-17
深晚报道 | 深圳物业费要涨了?高层住宅最高收费拟涨1.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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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会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定了《深圳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标准》),并于 1 月 15 日起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记者查阅《指导标准》获悉,物业服务收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五个等级,最高为一级,多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最高为每月 2.20 元 / 平方米 , 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最高为每月 5.63 元 / 平方米。

物业服务收费分五个等级

一级收费最高

据悉,深圳普通住宅物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普通住宅是指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包括高层和多层住宅,不含别墅和商务公寓。住宅物业服务项目分为综合管理、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和环境管理等四项。

物业服务收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五个等级,等级从高到低,最高为一级,最低为五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项目所选等级收费标准的总和。

高层住宅物业收费

最高每月 5.63 元 / 平方米

据了解,按照深圳目前施行的《深圳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高层住宅最高为每月 3.9 元 / 平方米,多层住宅最高为每月 1.3 元 / 平方米。

而《指导标准》规定,多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最高为每月 2.20 元 / 平方米,最低为每月 0.90 元 / 平方米;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最高为每月 5.63 元 / 平方米,最低为每月 2.71 元 / 平方米,较现行标准均有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根据《指导标准》对应的三级及以下收费标准执行;城中村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可参照《指导标准》对应的多层住宅四级及以下收费标准执行;别墅、商务公寓和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物业服务双方协商确定。

深圳晚报记者 杜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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