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16 日下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龙华区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依法对被告人郭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4 月期间,被告人郭某销售的蔬菜上被检出 " 毒死蜱 "" 克百威 " 等剧毒农药。在市场检查人员多次对其销售的蔬菜予以销毁的情况下,郭某仍继续采购不合格的蔬菜进行销售。深圳检察机关遂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郭某提起公诉,同时因郭某的犯罪行为已严重侵害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公诉机关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一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龙华法院判令郭某支付涉案蔬菜销售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1712 元,并限期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就其涉案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中,郭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同时对公诉机关提出的公益诉讼请求予以认可。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根据 2018 年 3 月 2 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诉讼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陈晖 黄政 编辑 李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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