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吴帅 马媛 记者 林清智)1 月 18 日,在镇江经商的郑先生去 ATM 机转账时,输错卡号损失了 5 万元钱。得知这一情况后,镇江丹徒警方帮他联系了收款人,结果对方误以为是诈骗电话。1 月 21 日,在当地派出所协助下,郑先生拿回了这 5 万元。
△在民警的帮助下,郑先生汇错的钱失而复得。 通讯员 供图
现代快报记者从警方获悉,1 月 18 日下午 4 点左右,丹徒城区派出所民警尚德林接到报警得知,在丹徒新城龙山路某银行,一名中年男子转错了账需要民警帮助。尚德林迅速赶到现场并向报警人了解情况。
民警了解到,当天下午 1 点左右,报警人郑先生在银行的 ATM 机上要汇 5 万元到其爱人账户,由于当时手头还有急事,郑先生也只是匆忙确认了转入账户人的姓氏与爱人一致后,便匆匆离开。到了下午 3 点多,郑先生接到爱人电话说她并没有收到钱款,郑先生傻了眼,这才赶忙到银行向工作人员寻求帮助同时报了警。
民警对郑先生转错账的情况进行核实后,经过与银行工作人员的沟通,获取到收款方姓名,随后通过查询警务平台,确定收款人为江西籍男子董某。民警在与董某电话联系时,对方起初认为是诈骗电话,对民警不予理睬。
后来,尚德林联系上了江西警方,在董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协助下,尚德林告知董某,虽然这钱是郑先生自己汇错的,但是如果不返还还是会被认定为不当得利,应将不当得利及时返还给利益损失人。董某在民警的不断劝说下,表示愿意归还,只是要求在警方见证下进行。
1 月 21 日,郑先生在城区派出所收到了对方退还过来的 5 万元,他对尚德林表示感谢。
警方提醒,转账时需仔细核对账户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一旦转账错误,应保留好相应转账证据并及时向银行和警方求助。如果收款人不配合,汇款人可以将收款人起诉至法院以维护自身财产安全;如果涉及金额较大,为防止对方挪用或挥霍,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对方账户,以保障财产安全,最大化减少损失。
(编辑 苏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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