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2-13
销售假冒“小猪佩奇”的商品,小情侣双双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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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任偲佳 记者 林清智)风靡全球的 " 小猪佩奇 " 动画形象深受观众的喜爱,2019 年中国农历新年为猪年,不少中国民众戏称今年是 " 佩奇 " 年。猪年,市面上关于 " 小猪佩奇 " 的商品琳琅满目,虽都打着正版官方的旗号,但其中不乏未经授权将 " 小猪佩奇 " 形象和名称使用在玩偶、食品等产品上的情况。近日,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侵犯 " 小猪佩奇 " 注册商标权的案件,一对年轻男女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 " 小猪佩奇 " 的商品,被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现代快报记者从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张某(男,22 岁)、吴某(女,19 岁)是一对情侣,初中毕业后,两人共同决定不依靠家里照顾,自主创业。2018 年 3 月,两人经合谋在某网站上注册名为 " 义乌市某电子商务商行 " 的网店,租用义乌市某小区内住宅作为经营场所。为了尽快多赚钱,两人 " 突发奇想 ",决定销售假冒的名牌商品。

2018 年 4 月至 8 月,两人从义乌市一小区的商铺购买假冒 " 小猪佩奇 " 注册商标的手表带奶片糖、驱蚊手环等产品,加价后通过网店和微信进行销售,销售金额 81664 元,共计获利 4 万余元。

△假冒 " 小猪佩奇 " 注册商标的商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吴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两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归案后,两人有坦白、退赃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两人均为初犯,结合他们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对二人均可适用缓刑。综上,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据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介绍,2016 年至 2018 年,该院共计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25 件,案由主要包括假冒注册商标、侵犯著作权、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非法经营数额达七百余万元;通过依法、公开的审判,极大地震慑了造假者,有效地维护了商标所有权企业的合法权益,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

法官提醒,年轻人艰苦创业的初衷可以理解,但千万不要走错了路子," 本案中两位年轻的被告人,本意只是为了挣钱致富,但由于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这才误入歧途,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年轻的朋友们以此为戒,‘生财有道’,只有合法经营,方能财源广进,生活幸福。"

(编辑 郭子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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