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02-13
深晚报道| 深圳升级最严“控烟令” 电子烟拟纳入控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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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升级 " 控烟令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今后在深圳,电子烟将纳入控烟范围;对经营场所将采取分档处罚,警告并直接处罚;公交站台地铁出入口列入禁烟场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 100 米内禁售烟草。

电子烟将纳入控烟 " 黑名单 "

相关研究表明,电子烟同样含有尼古丁等有害化合物,有害人类健康。世界卫生组织已要求,禁止或者管制电子烟。目前,全球已经有 42 个国家和地区禁止或限制在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

以往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对于电子烟是否属于控制吸烟的范围存在一定争议。这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就明确对电子烟说 " 不 ",将条例所称的 " 吸烟 " 概念扩大为——使用电子烟或者持有点燃的其他烟草制品。今后,电子烟将正式拉入深圳控烟的 " 黑名单 "。

经营场所分档罚,最低罚 3000 元

自 2014 年 3 月深圳《控烟条例》实施以来,深圳控烟执法部门已经对 8 万多名个人进行了处罚,但对经营场所的罚单只开出了 23 个。场所 " 罚不动 ",成为控烟执法的一大难题。

在原《控烟条例》中,对场所管理者的处罚要先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才处以罚款。而最新的《修订征求意见稿》,根据违法情况不同,进行分档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处三千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五千元罚款;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三万元罚款。

深圳市无烟城市项目技术官员熊静帆表示,这样的调整是总结了 4 年来各执法部门的经验,综合考虑公众、场所管理者的意愿,提高了执法效率和可操作性,希望今后能增加控烟执法对公众和场所的威慑力,让众多场所经营者能更主动地配合控烟工作,共建无烟深圳。

禁烟场所范围扩大至站台、地铁口

" 以往,深圳控烟令没有覆盖到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排队等候队伍,这个区域是空白地带。但这里人流量大、人员密集,基本覆盖所有年龄段人群,尤其是未成年人、孕妇、老年人等,而且这类场所一般等待时间较长,需要提供更好的无烟环境保护公众健康。" 熊静帆表示,近年来接到较多此类遭受二手烟暴露的投诉,要求将其纳入禁烟范围。

参考青岛、北京等地做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扩大了禁烟范围,将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汽车、地铁、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列入禁烟场所。同时规定,地铁出入口外侧 5 米范围内禁止吸烟。

学校周边 100 米内不得售烟

市控烟办曾在 2017 年随机抽取了全市 72 所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作为调查对象,结果显示,93% 的学校周边 100 米内设有烟草销售点。在多次校园周边控烟行动中,控烟督查队也发现校园周边有商家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

此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新增一项规定:在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周边 100 米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否则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 3 万元罚款。

个人处罚不用劝阻,直接罚

根据现行《控烟条例》,在禁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劝阻的,将处以罚款 50 至 500 元。可是,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也有烟民以 " 未经劝阻 " 为理由逃避处罚。

为此,《修订征求意见稿》删除了 " 经营者、管理者劝阻 " 作为违法处罚的必要条件,只要在禁烟场所吸烟,执法人员即可处 50 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处 200 元罚款;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 500 元罚款。

深圳晚报记者 周倩 通讯员 深卫信 责编 李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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